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4〕14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佛山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初级职称评审与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受理范围
佛山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人工智能技术人才中级、初级职称评审与认定工作。
人工智能工程领域设置人工智能算法、人工智能硬件和人工智能应用等三个专业方向。具体专业划分可参考《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27号)(附件2)。
受理时间
评委会办公室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至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在受理日期截止前,经办人需按要求递交申报材料至评委会办公室,并完成评审/认定费缴纳。逾期将不能参与2024年度职称申报并退回申报材料。
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胜东路3号科技创新大楼5楼华南智能机器人创新研究院(佛山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 联系人:
李小姐 13827743220
吕小姐 13751524298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助理级)、技术员(员级)职称的,执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2〕27号)及《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佛人社〔2024〕14 号)相关规定条款。申报认定的,执行《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
(二)职称外语条件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条件。
(三)职称评审的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 2024 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工程技术(人工智能)。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对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申报途径及报送方式
一、申报途径
申报人须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按照系统指引进行“评审申请”/“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请”网上申报,并在规定受理时间内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职称评审/认定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可通过系统填报完成后自动生成。
二、报送方式
市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经其单位核实同意后,报其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然后自行送审至本受理点。
申报条件要求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按原报送渠道退回。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不符合申报条件。
(二)未使用规定表格。
(三)不符合填写规范。
(四)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送材料。
(五)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情形。
收费标准
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 号)规定的标准收取。受理申报材料时,申报人相应缴纳的费用分别为:工程师450 元/人、助理工程师(含技术员)280 元/人。费用一经缴纳,不予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