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2024年11月14日晚,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法官蔡亚妮在涉案居民楼楼下引导租户签署调解协议并开展普法工作。

“不是第一次了,去年有落石砸破路边的车窗。”

“没监控也没目击者,警方也没查出结果来。”

“要是查不出来谁干的,不会要我们负责吧?”

霜降节气刚过,林大姐家租户开的羊杂店门前区域,成了一起高空抛物、坠物案的勘察现场。看着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港南人民法庭法官蔡亚妮在马路边忙碌地观察测量,在楼道跑上跑下,围观的租户们议论纷纷。

他们的担忧有“典”依据:对侵权人无法查明的高空抛物、坠物致害责任,民法典的规定非常明确,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有人当场表示:希望法院在办好案子的同时,考虑下他们的利益和感受,不要让无辜者“躺枪”。

事情要从去年5月的一天说起。

王女士路过一处临街居民楼下,被落石砸中头肩致伤。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勘察、走访群众、技术侦查等,最终未能得出结论。

王女士康复后诉至港南法庭,要求路边居民楼的房东林大姐赔偿医疗费及误工损失。林大姐认为,责任该由“肇事者”承担,且附近居民楼林立、租户众多,石头的来源成疑。

无法确认事实,案件办理就无从谈起。蔡亚妮决定先到现场看看。在连续三天的调查过程中,蔡亚妮与王女士确定被砸位置、现场推演落石地点,观察附近房屋外墙、各层阳台物品摆放习惯等,调取出警卷宗材料,走访底层商铺和周边住户……

关键事实的发现,让答案变得明晰起来。

调查发现,落下的石头摔成了三块,其中两块分别砸伤了王女士的头和肩,还有一块落在二楼广告架平台。逐一排除其他可能性后,蔡亚妮得出初步结论:人为抛物或不良习惯导致坠物的可能性极大。

本着尽可能查明事实、缩小责任主体、妥善化解纠纷的办案思路,蔡亚妮仔细研判后,决定追加林大姐家的租户为被告,希望她帮忙将身份情况核实清楚。

过程并不顺利。有租户拒不提供身份信息,也有人对林大姐提出“只收租不管理”的质疑。

“事情不能发展成互相指责、邻里失和的结果。”蔡亚妮将自己的想法与林大姐以及租户们交流时,意外发现了调解契机:林大姐同多数租户关系处得较好,也体谅租户们的不易,希望尽量别让他们承担责任。

“事件多次发生,作为房东,你没有采取措施,没有尽到管理责任,责任相较一般租户就要重一点。”

“你是个有担当的人,能不能担个大头,其他租户再补一些,莫让小事伤了和气?”

林大姐听罢若有所思,同意按照蔡亚妮的建议进行处理。王女士也愿意放弃部分误工损失,希望法官再做做工作。

事不宜迟,调解就在林大姐家中进行。林大姐和在家的租户们围坐在圆桌前,听着蔡亚妮讲述案件调查情况并分析目前案件进展以及调解方案。

一上午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后,林大姐主动表示一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第一个签署了调解协议,租户们纷纷跟上。

权利义务明确了,可事件涟漪未真正平息,普法工作势在必行。在余下租户签字时,在楼下蹲点的蔡亚妮又把大家聚了起来,她手拿专门打印的民法典高空抛物相关法条和精选典型案例,边分发边普法。

“高空抛物既是陋习有违道德,又涉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还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千万别觉得‘肇事者’找不到就与己无关,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责任共担。”

在众人认真阅读调解协议、郑重地签名捺印后,蔡亚妮在释法说理的同时,告诫租户们要自觉防范风险,还特别提醒房东林大姐,要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避免这种情况再次发生,如安装监控,对租户阳台经常检查、互相提醒等。

羊杂店门前,明亮的路灯、鲜彩的广告牌,将夜色装扮得格外靓丽。法院干警、楼上租户、堂食客人,身影交错。

相同的地点,相同的热闹景象。一切仿佛未曾发生,但每个人都已有所不同。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记者:余建华|通讯员:王经展|摄影:刘竹柯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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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编辑:王誉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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