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乌梦达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督察问责是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而很多基层干部强烈反映,“权小责大、人少事多”导致基层成为“问题事故”多发地。习惯以问责处分来推动工作,不仅容易误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也无助于真正解决问题。

中部某乡镇因环保问题被省督导组“点名”,而在此之前,该镇分管副镇长多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认为该起事件较为复杂,仅靠基层力量无法有效整治,需要协调市、县多部门处理,但当地环保部门并未采取有效行动。被省督导组点名后,这名副镇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本是应有之义。但基层干部反映,问责滥用现象令人忧心,“背锅式”问责、“凑数式”问责案例多发,不仅起不到“杀鸡儆猴”的作用,反而会导致“兔死狐悲”。

基层反映,问责滥用的突出表现是,承担主体责任的部门、干部经常摇身一变,把“主体责任”变为“监管责任”,从而由“运动员”变成了“裁判员”,最终“场上十个吹哨的,只有基层一个干活的”。

通报显示,西北某县消防主管部门以属地管理为名转嫁责任加重基层负担,明确规定“凡管辖领域内发生一起亡人火灾事故的村(社区)不能评为先进,同时予以通报批评”。基层干部把这类情况称为“上面千把锤,下面一颗钉”,考核问责如同“液压机”一般压下来。

相比“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负担,“责任超载”给基层带来的负担更为严重。治污环保、住房违建、交通安全、食品检测等等都强调属地管理,但一些领域违规处罚的执法权限、监管力量、技术手段并未同步配备。一位受访干部道破了这其中的关键:“有些事本来是上级事权,上级部门应该直接管理。但谁愿意干要担责任的改革,只是发文督察多省事、多安全?”

监督的出发点是为了保证改革效果落实,但“液压机”式考核问责已经影响了部分基层治理生态,抑制了基层干部的担当创新活力,助推了不敢为、不愿为的躺平现象,影响了问责的权威性,成为当下需要高度警惕的基层治理痛点。

改革攻坚任务艰巨,需要层层担当而不是击鼓传花,问责必须“板子打准地方”。不久前结束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优化责任落实考评机制,对失职失责精准科学问责。

基层干部建议,要规范属地管理责任,防止层层向基层转嫁责任;另一方面,要解决基层权小责大、“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应为基层赋能授权,做到权责匹配。

专家也表示,对泛化的“凑数式”问责,问下不问上、问小不问大的“选择性”问责,也要抓住典型案例进行有力纠偏,激励各级干部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来源:半月谈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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