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人大1月21日消息,《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1月29日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5年1月12日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答媒体记者问时表示,广州通过地方立法加快培育低空经济新兴产业,发展新质生产力,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值得注意的是,聚焦空域、基础设施、飞行服务、产业发展、应用场景等关键问题和保障方面,《条例》在法治轨道上为新兴产业发展开辟路径,推动广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释放适飞空域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制约低空经济发展的卡点堵点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低空企业和社会各界提出的1000余条意见,对飞行空域、基础设施、飞行保障、产业发展、应用场景等关键问题逐项梳理,在法规中作出针对性规定,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清晰指引,疏通渠道,消除障碍。

为了充分释放适飞空域,提高低空空域使用率,《条例》规定,一是依托省三方协同管理机制加强协调。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省人民政府、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建立的三方协同管理机制,推动解决低空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推进低空空域划设。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积极争取省人民政府支持,推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在本市分类划设无人驾驶航空器的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适飞空域和管制空域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通过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三是争取低空空域分类管理。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建立低空空域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保障空域用户的差异化需求,实现低空空域资源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

保障地面配套设施建设

地面配套基础设施是低空经济“飞得起”的关键支撑,为解决低空配套基础设施薄弱、保障能力不足问题,《条例》对地面配套建设的规划、建设和运行作了全链条规定。

首先是强化统筹规划。明确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广州空港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市交通运输、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市气象等部门以及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本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同时,明确广州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协同有关单位制定。

其次推进地面配套设施建设。要求广州空港委会同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统筹推进低空飞行起降、货物装卸、乘客候乘、航空器存放、能源补充、维修保养等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港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推动有条件的交通站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中心等建设地面配套基础设施。

同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明确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参与地面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在符合经济、技术、环境可行性论证的城市核心商务区、交通枢纽站点、医院、公园、学校、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岛屿等,按照规划布设地面配套基础设施。

此外,明确基础设施运营要求。要求低空飞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维护工作,保障设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需要撤除或者变更低空飞行基础设施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广州空港委的同意,并在撤除或者变更前十日将相关信息报送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将组建市级低空飞行管理平台 明确飞行事故调查制度

为加强低空飞行安全保障,《条例》以构建市级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为牵引,对飞行前申报、飞行中动态监控、气象异常暂停飞行等作了全面规定,确保无人机飞上天后能“看得见、呼得着、管得住”。

《条例》明确,广州空港委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统一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组织建设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省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低空飞行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监测等设施的实时数据应当接入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第二,提供飞行申办便捷服务。《条例》明确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为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低空飞行情报、气象信息、飞行告警等服务,以及协助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等开展低空飞行秩序和飞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符合国家有关低空飞行申请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当及时反馈空中交通管理机构的审批结果。

第三,健全飞行信息交互。明确在适飞空域开展低空飞行活动依法无需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的,应当在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报备实名登记信息,确保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全过程实时向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报送飞行活动信息和动态数据。

还需建立低空安全飞行的气象标准。要求市气象部门组织制定低空安全飞行的气象标准,并明确气象条件不符合低空安全飞行气象标准的,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当立即通知开展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暂停低空飞行活动,单位和个人应当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低空飞行事故发生后如何开展调查,《条例》结合广州实际,积极探索,作了以下规定:一是规定飞行事故处置程序。明确低空飞行发生异常情况时,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处置并报告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发生低空飞行安全事故的,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应当立即报告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援。二是设立低空飞行事故调查制度。明确公安机关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市人民政府或者事故发生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牵头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根据需要可以协调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参与调查,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鉴定。

发布应用场景清单 推动空中通勤、文旅等新业态

在应用场景方面,《条例》提出,市交通运输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并发布低空经济应用场景清单,加大应用场景推广。广州将探索低空飞行在各领域的场景创新应用,围绕物流配送、载人运输、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领域打造示范应用场景。

根据《条例》,广州或将逐步开通市内、城际、跨境等低空客运航线,推动发展交通联程接驳、空中通勤、商务出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飞行等低空出行新业态。

在物流应用方面,将推进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城市、农村、山区、海岛等开展货物运输、末端配送、应急递送等物流场景的应用。同时,支持物流企业开展外卖即时配送、商务闪送、快件转运等低空物流业务,构建区域低空物流网络。

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低空文化园区、飞行营地等建设,支持企业开展低空观光旅游、低空飞行表演与培训、低空赛事、低空运动、低空文化交流等活动,打造低空旅游网。

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推动具备条件的重点医院、血站、医疗检验中心等,运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对血液制品、检测样本、供体器官等进行快速转运。

此外,《条例》特别提出,支持南沙建立实施海陆空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推动低空经济新场景、新模式、新业态在南沙开展示范应用,走在全市前列。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采写:南都记者 熊润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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