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不少人都会购买春节礼品。近日,柳州市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在县烟草部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查获本县首例非法销售“茶烟”制品案件。是“烟”还是“茶”?让人分不清楚。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大家,购买时一定要注意。
根据线索,近日晚上11时许,三部门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柳城县某旅馆一住店旅客张某,放置车上的几箱卷烟制品。执法人员经仔细一看才发现,线索举报的卷烟并非“烟”,而是“茶烟”。
原来,张某从北海某商家以单条10元至20元不等的价格购进“黄雀楼”“雪烟”“钰溪”“中华”等茶烟商品共计154条,计划用于销售。涉案茶烟均不含烟碱成分。
执法人员随机拿起一条“黄雀楼1916”,其外包装上标注“非烟草制品不含尼古丁”“原料:茶叶、菊花”等字样。上述多种茶烟制品在名称、包装尺寸、包装颜色风格等方面分别与“黄鹤楼1916”“雲烟”“玉溪”“中华”等知名卷烟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相同或者近似,容易误导消费者。张某的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对张某上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处理中。
执法人员提醒,目前市场上流通的相关茶烟制品既不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内,也不属于食品范畴,无法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中也不含烟叶,不属于烟草制品,无法获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因此,茶烟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工艺控制,存在一定安全质量隐患。
来源 | 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通讯员赖春
值班编辑 | 王韬
今甄选好物推荐
广西桂味联出品,照哥推荐!
复购率超高!
点击图片可直接下单
小米YU7实车再曝光
最新!柳州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最新!她认罪认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