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鱼,有着与生俱来的嗜好,无论什么鱼,无论什么做法,似乎总能勾起我的馋虫。且不必说大鱼大虾,就连那一两寸长的小杂鱼小米虾,以及泥鳅刀鳅,都是我童年的味蕾指引。

幼年,家有小猫,贪图鱼腥,若是哪餐没点儿鱼味,那饭食是断然不碰的。于是乎,水沟边池塘边总有我的身影,只为猫儿吃个饱饭。碰有米虾,我可不会便宜了猫,直接撕壳去皮,生吃为妙,也不知学的谁,反正当时的小伙伴都如此。

至于那些小杂鱼以及泥鳅刀鳅,则带回家,一部分晒干留待后用,一部分则直接用火钳夹了,送至灶堂,或者,直接在门口架起瓦片,下用火烤。鱼肉在烈火的加持下,鲜味飘飘。其时,总忍不住馋,自己先尝个鲜,余下的,才打发猫儿。以至于家人笑我“猫投胎”。



去年腊月,归乡在家,我与父亲二人,烟火为伴,简单三餐。某日,父亲跟我说:“湾里好多人都找小妹(堂嫂,做‘三鲜’经营‘三鲜’,亦办家宴)要鱼头,她问我要不要,我没要,那个草鱼头,有个鬼的吃头,也不晓得湾里人么样想的,那好吃吗?”

我一听他这话,立马急了,“要啊,么样不要呢?鱼头鱼刺煮萝卜,这个季节最舒服。你不吃,我吃。”话未落音,我就快速跑向堂嫂家。到堂嫂家时,她正在门口水井边处理鱼头。她蹲在那儿,拿着剪刀过过细细地侍弄。

我就奇了怪了,她这是为哪般?堂嫂说,鱼头太多,即便别人拿也拿不完,丢了又可惜,只好把鱼唇这块儿有点肉的地方拆解下来,留着慢慢吃。原来如此。说明来意,她像碰到救星一样,指着地上一堆,“那些都是没有拆解的,你都拿回去。”



我可不敢贪多,要是浪费了,岂不是罪过。随手拿了三四个,开心回家。父亲见我拿回,一脸嫌弃地说,“办鬼,这有什么好吃的,亏你还把它当宝。”说归说,他依旧哼着我听不懂的戏腔,提上篮子,去地里扯萝卜。

一番砍剁,鱼头鱼骨终是处理完毕。煎、煮、焖,一气呵成。出得锅来,鲜香无比。一直在边上看我处理的老父亲,此时竟也来一句,“个杂事的,香得很,要是我弄,我肯定是弄不出这个样。”

吃饭时,我一直鼓励父亲尝一下,他偏不吃,只是一个劲的感叹,“嗯,不错,这里面煮的萝卜好吃。”我半开玩笑,“你不吃这鱼头鱼骨,该不会是‘细’给我吃吧?多得很,这几餐都会是这道菜。”



他冲我嘿嘿一笑,“我都快入土的人了,还有什么‘细’不‘细’的,该吃就吃,该喝就喝。”马上就八十的老父亲能有这番“觉悟”,值得表扬。我举起手中的酒杯,冲他伸了伸,亦不忘在他面前竖起大拇指,而后一饮而尽。

酒的余味中,鱼的滋润里,忽忆及我的高中年代。那时的大礼拜,我搭乘南下的客车,回到熟悉的南新集。闻着自家烟火,吃着自家饭菜,总觉惬意无比。幺儿回了,母亲自会准备一些学校吃不到的,或鱼或肉,无论多少,总要买一点儿,当然,最多的还是鱼头鱼骨。

其时,村里有个老厨师,平日四乡八邻家里有什么喜事,总会请他办家宴。不知何日起,他打开思路,天气不热的时候就在家做些三鲜,卖给周边村民。既是做三鲜,那鱼头鱼骨自然就多了。怎么处理?卖!甭看它是骨头,但至少是鱼味。



记得那时,一条鱼的鱼头鱼骨好像是一块五,基本多为鲢子。五六斤的鲢子,最起码得一二十块,而这,只要一块五。是故,鱼头鱼骨倒也卖得不错。基本上,母亲每次会买两“条”,大礼拜两天嘛,那就一天一“条”。

用不着任何烹饪技巧,也用不着什么美食调料,菜籽油中加入一点猪油,大火烧热,鱼骨“嗞啦”入锅,香味四溢。绝配的萝卜自然少不了,碗柜里不知放了多久的干辣椒也顺势入锅。大火猛炙,锅里的“咕嘟”声,在蒸气的缭绕中欢腾。

鲜味上桌,我大快朵颐。似乎那时的大礼拜,只要季节合适,我就总念着那一口。时过境迁,当年的鱼头鱼骨味,如今只能用“好吃”二字形容,竟找不出其它的夸赞词句;岁月依然,此刻,我亲手做的鱼头鱼骨,宛似当年,只是,老父亲不吃,他又何从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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