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悟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强力兑现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
案件详情
刘某与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阶段经调解,李某应支付刘某劳务费9000余元,李某迟迟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李某的个人财产进行了查询,及时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存款和网络资金,其账户暂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车,法院依法进行了查封,但未实际掌握车辆下落。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联系李某,但李某拒绝接听电话也一直未露面,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强制扣押
申请执行人刘某在李某家附近发现了李某的车辆,并立刻联系承办法官,承办法官接到电话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并去家中寻找李某无果后,承办法官当即决定依法扣押其车辆。得知车辆被扣押后,李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请求取走车内生活用品,并表示将尽快凑钱付清劳务费。一周后,承办法官联系李某督促还款时,李某态度强硬表示不还款、车也不要了。在执行法官向李某送达拍卖通知后,李某瞬间转变态度,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错误并主动将案款全部付清。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春节将至,执行不止。大悟法院将继续用好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惩戒力度,坚决落实司法为民原则,以实际行动将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
本文来源于大悟法院执行局 图片:方 维 编辑:金 瑶 审核:乐文斌 钟 巍,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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