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诈骗案件屡见不鲜,大量诈骗赃款通过银行卡层层转移,最终流入犯罪分子手中。其中不乏一些人在金钱驱使之下,为了蝇头小利,提供银行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律红线,会受到法律的严惩。让我们一起看看一起因为出借银行卡借来刑罚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钱某在他人的组织下,明知过账资金为违法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自己名下的安徽农商银行账户为他人转移违法资金。该银行账户过账流水5093006.6元,涉案金额106500元;同时被告人钱某将上游犯罪分子转入其安徽农商银行卡内的资金49000元取出,占为已有。案发后,钱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钱某明知是违法犯罪资金予以帮助转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钱某盗走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现今,信息网络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也日益严重。若将自己办理的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出租、出借、出售或帮犯罪分子收钱,则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在此提醒广大公民: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重要证件以及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不轻信网络虚假宣传、不点击不明链接、不进行网络刷单,不能随随便便出借给他人使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切勿抱有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可能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来源: 汝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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