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我国共设有33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且均为厅局级建制,也是国家移民管理警察队伍的主体力量,全面承担起了人员/交通工具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口岸限定区域管理、防范查处非法入出境活动以及边境区域管理等职责。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虽然设有33个边检总站,但却只编有9个边境管理总队,并且这9个边境管理总队也不是独立机构,而是与相应的沿边省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实行“同一套机关机构、挂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至于全国其他24个非沿边省份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是没有加挂边境管理总队牌子的,因为这些省份不存在涉边管理需求。
据公开资料显示,我国现有9个加挂“边境管理总队”牌子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而且因为边境管理总队的日常工作少不了要和地方公安部门打交道、互相协助,所以这9个边境管理总队还在名义上列入属地公安厅的机构序列,对外称作“某某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但实际上是独立运行、垂直管理的。相对应的,各边境管理支队、边境管理大队也是出于工作需要,在名义上分别列入属地市级、县级公安局的机构序列内。
9个加挂“边境管理总队”牌子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分别是
1、内蒙古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2、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辽宁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3、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吉林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4、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黑龙江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5、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6、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云南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7、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8、甘肃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甘肃省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9、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加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边境管理总队”牌子)。
上述9个加挂“边境管理总队”牌子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除了设有相应的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执勤队外,还在沿边各地市级行政区划设有边境管理支队、在沿边县级行政区划设有边境管理大队、在沿边乡镇设有边境派出所,层层垂直管理、牢固构筑起我国的边境管理体系。
此外,各个边境管理支队、边境管理大队、边境派出所也是实行人民警察编制,是移民管理警察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边境管理支队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并无隶属关系,二者是平级对等、各自独立运行的兄弟单位,只是都接受总站(总队)的统一领导管理。近些年来,边境管理机构深耕立体化边境管控体系,充分发挥移民管理职能作用,为助力边疆繁荣稳定、维护边境地区秩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