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孔天骄 周学津)自2025年起,辽宁省医保局按年度确定量价比较指数监测值,作为价格监测“警戒线”。并将按季度公布监测结果,重点关注量价比较指数偏高的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一旦高于“警戒线”,药店会受到提醒、约谈或者通报。
据国家医保局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已有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陆续推出覆盖全省份的定点药店比价小程序。在过去的一年里,医保局推动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并开展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公开比价的工作进展。
“通过量价比较指数,医保部门可以客观掌握定点药店的整体价格水平,将药品价格波动控制在合理区间,避免药店哄抬价格或超低价销售。”1月20日,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委康震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2025年,国家医保局将全面建立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通过将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与省医药采购平台相关价格进行比较,客观掌握定点药店的整体价格水平,按季度分析定点药店价格情况,重点关注量价比较指数偏高的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各省份将跟进落实,继续深入定点药店医保药品价格监测治理工作。
“警戒线”的设立为药品价格设定了明确的参考标准,通过季度监测和年度评估,医保部门可以对价格异常的药店进行提醒、约谈或通报,促使药价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多次超过‘警戒线’且拒绝整改的药店,可依据协议暂停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增强政策的约束力。”康震提到,“警戒线”的设置有助于稳定药品价格体系,避免因价格波动过大导致的市场混乱,保障药品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