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段刚等四十二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洱政任〔2025〕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兹决定:
段 刚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杨汝刚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吴春莹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马龙益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万宇任县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国峰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副科级),免去县公安局西山派出所所长职务;
王茂松任县公安局右所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邓川派出所副所长兼邓川镇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九骐任县公安局三营派出所副所长;
杜 昭免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春华免去县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利民免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利国免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马果志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刘云清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郭映洪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仲全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杨亮才免去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杨增鸿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汉林免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职务;
杨玄菊免去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副主任职务;
杨文虎免去县公安局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李云松免去县公安局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国柱免去县公安局情报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晓飞免去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承柱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逻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 惠免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道生免去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竹林免去县公安局右所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 娜免去县公安局右所镇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东明免去县公安局三营派出所交通警察中队中队长职务;
阿成文免去县公安局三营镇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段思群免去县公安局茈碧湖派出所内勤组组长、茈碧湖镇洱海流域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治安中队中队长职务;
杜有和免去县公安局茈碧湖派出所社区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饶元滨免去县公安局茈碧湖派出所巡特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王骏元免去县公安局茈碧湖派出所刑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段劲光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王四军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邓川中队中队长职务;
吕伟池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牛街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立良免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李茂新免去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浩先免去县森林公安局刑事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 慧免去县森林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职务。
2025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