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减少和防范道路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春运平安回家路。根据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和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九江公安交管部门于1月17日至1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交通安全大盘查。
17日至19日,全市共查处酒醉驾103起(其中酒驾83起,醉驾20起)、无证驾驶23起、客车超员16起、货车超载53起、货车违法载人6起、驾驶报废车辆1起。
现对部分驾驶人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坚决做到守法依规驾驶,安全文明出行!
部分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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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5年1月17日19时43分许,当事人叶某神(男,身份证号:3604251965***32)驾驶无牌轻便二轮摩托车,在永修县建昌西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叶某神的呼气数值为13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 2
案例二
2025年1月17日20时4分许,当事人胡某勇(男,身份证号:3604211965***16)驾驶赣G588A2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柴桑区渊明大道山语城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胡某勇的呼气数值为14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 3
案例三
2025年1月19日3时0分许,当事人陈某(男,身份证号:3604251990***34),驾驶赣G7811S小型轿车,德安县德安大道好又多超市门口时,撞到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事故发生后陈帆驾驶车辆驶离现场,造成护栏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经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的呼气数值为13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0 4
案例四
2025年1月19日21时19分许,当事人张某(男,身份证号:3604231972***38)驾驶赣G1Y073小型轿车,在武宁县新宁镇古艾路万家福超市门口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的呼气数值为21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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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五
2025年1月17日15时45分,当事人赵某华(男,身份证号:3604291984***12)驾驶赣C0R873重型自卸货车,在湖口县G351国道731公里200米路段处被交警拦停。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民警对赵某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二次转运,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0 6
案例六
2025年1月17日18时58分许,驾驶人王某华(男,身份证号:3604221969***18)驾驶赣GC8132大型汽车,在瑞昌市码头镇G220国道1317公里200米处被执勤交警拦停。经查,该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民警对王某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超载货物进行二次转运,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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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2025年1月19日17时27分许,当事人戴某荣(男,身份证号:3604251962***51)驾驶赣G7H576的轻型自卸货车,在共青城市共青西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查,该货车载货长度超过相关规定,存在极大隐患。民警对戴某荣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货物进行二次转运,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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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八
2025年1月18日10时39分许,当事人徐某喜(男,身份证号:3604241968***93)驾驶赣GM6978中型普通客车,在修水县芦良西大道路段被执勤交警拦停。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超员21%。民警对徐某喜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责令其将超员乘客进行二次转运,并依法作出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编辑/黎袁、王柯
审核/石甜
核发/施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