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历下区大队作出处罚决定,驾驶员丁某因醉酒驾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证。
同一天,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中区大队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队共对14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作出处罚,其中7人被罚款1000元记12分;5人被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证6个月;另外2名未取得驾证,同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分别被罚款1200元。
春节来临,亲朋好友聚会频繁,对此车主朋友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如果盛情难却,举杯畅饮之后,记得要请代驾帮忙,切勿冒险,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大众新闻记者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