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某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2024年底,文山某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杨某到文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受公司委托,向公安机关反映其公司的业务员刘某,自2024年8月至今私自收取客户货款后一直未将货款交回公司,并向公司谎称客户未付款,涉及30余家客户,共计182699元。直到最近,公司催客户结清货款时才得知,客户早已将货款支付给刘某,然而向刘某追要货款时,刘某却早已将货款全部用于赌博并输光。

  公安机关介入后,刘某的家人积极筹措18万余元还给公司,弥补公司的损失。经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刘某的行为已涉嫌挪用资金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目前已对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广大企业职工应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杜绝职务犯罪行为。同时,企业应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苗头问题,弥补管理漏洞。同时,做实员工法治宣传,教育广大员工知敬畏、守底线,提高法律风险意识,严防内部出现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

  本报记者 朱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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