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记者 王小兵
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为了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但重复且随意的检查,往往会打乱企业的正常运营节奏,对企业发展形成阻碍。为从根本上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去年3月,苏州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综合查一次”改革。
经过10个多月的积极探索与实践,苏州市形成了以“一套制度”为核心、“两个计划”为框架、“三跨模式”为执行手段、“四张清单”为操作边界的改革模式。通过“减、并、联”的方式,把各类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优化集成,致力于实现行政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
自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全市共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12635次,频次压降30%。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扰企现象明显减少,努力做到“无事不扰企、监管不缺位”,助力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章立制,着力精“减”检查
为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为,苏州建立了“一套制度”,即“1+N+10”制度保障体系。其中,“1”指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行政检查行为的实施方案(试行)》,确保各类行政执法检查“有章可循”。“N”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同步制定本领域改革具体方案,着力解决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目前,市生态环境、住房建设、市场监管、资源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16个部门已制定本部门方案。“10”即10个县级市(区)出台本地区改革具体方案,着力推动检查计划合并、检查过程实施、检查结果运用等工作环节制度化。
“综合查一次”改革的目的是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提升执法效率、减轻企业负担,那么该如何实现“减”,苏州探索通过制定“两个计划”、实行“三跨模式”和“四张清单”来实现。
“两个计划”分别指的是行政执法部门年度检查计划和在此基础上细化形成的月度检查计划。行政机关在每年年初制定本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每月底制定下月检查计划,将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月度检查计划报法制机构备案,并依法公开。
“各地各部门在制定‘两个计划’时,便把检查事项该合并的合并,这样不仅从源头上压减检查次数,而且依据计划进行检查,避免了随意检查的行为。”苏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潘凯锋介绍。
“四张清单”包括“事项清单”“场景清单”“白名单”和“免罚轻罚清单”,这“四张清单”都是规范执法检查和压减检查频次的有力抓手。
苏州通过以清单形式对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检查事项进行“减、并、合”的优化集成,压减重复检查事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共梳理行政权力6738项,编制形成行政检查事项清单4553项。
通过把一个执法场景,多个执法主体合并在一起检查的方式,编制首批“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45项。
市级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根据信用管理要求,结合历年行政处罚和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管理——按照监管风险等级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减少检查次数,做到“无事不扰”“常规低频”监管,对其他企业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检查频次。
同时,通过“免罚轻罚清单”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减轻企业负担,2024年,全市共办理“免罚轻罚”案件44292件,同比增长6.79%。
如果说“两个计划”和“四张清单”有助于从源头上压减检查次数,那么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等“三跨模式”则是从具体执法检查层面的对检查次数作进一步压减。
跨领域联合执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执法检查事项备案机制,明确牵头处(科)室,实现执法检查事项在部门内部统筹优化。2024年,市县镇201个部门内部实行了5613次内部联合执法,共压减检查14097次。
跨部门联合执法。针对场景清单内的事项,发起部门召集启动联合执法检查,明确方式、步骤、期限,并牵头组织实施;场景清单外的事项,发起部门通过邀约方式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从而实现执法检查事项在部门之间统筹优化。2024年,市县镇145个部门实行了4709次横向联合执法,共压减检查14595次。
跨层级联合执法。由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统筹本系统月度检查计划,涉及同一检查对象的,明确由一级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或多级部门开展一次性联合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事项在不同层级统筹优化。2024年,市县30个部门实行了2313次纵向联合执法,共压减检查5012次。
规范监管,为企业减负增效
最近,姑苏区住建委联合苏州市工信局、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洋湾分局对苏州上建杭氏混凝土有限公司开展了“综合查一次”检查。之前,各部门“各执一端”的情况相当普遍,这是三部门首次开展的跨部门、跨层级联合检查。
按照职责分工,姑苏区住建委对该公司原材料、试验、生产质量、扬尘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苏州市工信局对该公司的质量管理、生产设施设备、试验室、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洋湾分局对该公司的资质、原料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在现场统一向该公司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此次“综合查一次”牵头单位、姑苏区住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范佳表示,该委在制定年度和月度检查计划时就把有的检查事项进行了合并,此次是根据计划,联合了苏州市工信局、姑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洋湾分局对这家企业进行综合检查,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联合检查,避免了各家执法单位“各自为政”,不仅大大减少了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减轻了企业的迎检负担,还避免重复检查带来的资源浪费,提高了执法效率。
苏州上建杭氏混凝土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杨开梅告诉记者:“往年,不同执法部门隔三差五前来检查,而且有些项目还重复检查,如今多个执法部门一次性完成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让企业能够安心地开展生产经营。”
苏州市东山雕花楼宾馆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春秀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群也表达了类似的感受:“企业迎检次数明显减少,执法部门更注重指导企业如何规范和安全生产经营,而非简单一罚了之。”
姑苏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管理处处长汪明身处执法一线,“综合查一次”改革给他的感受是:“以前,执法部门往往是单打独斗,各执法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给企业提出不同的整改要求,各家要求可能会存在相互矛盾,搞得企业‘一头雾水’。而‘综合查一次’联合了多个部门,一次性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最忧解’,避免了‘多头管,多头管不好’的尴尬局面。”
“以前市、县区、镇街都去查,现在三级检查合并到一次;以前一个部门里多条线轮番查,现在部门内优化整合,真正拧成一股绳。”苏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峰介绍,“综合查一次”改革把检查事项需要合并的合并,需要联合检查的联合检查,检查频次减少,但检查的效果没有打折。而且检查有计划、各执法部门也相互制约,执法方式也更加规范。
数据赋能,实现“综合查一次”更加高效
在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中,各县级市(区)探索以信息化手段优化月度计划,形成联合检查建议。太仓市依托“企业全生命周期”平台,整合21家行政执法单位月度检查计划,发出联合检查建议85次,对213家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吴中区依托小程序归并汇总各部门检查计划,以“提示单”形式提出联合检查建议,制发4份提示单,联合检查企业120家。但苏州大市范围内却缺少能够实现自动合并同类检查事项、实现“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网上流转的处置平台。
为此,2024年10月22日,在全市“综合查一次”改革工作推进会上,上线苏州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该系统是集行政检查管理端、行政检查执行端、企业端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监管端、执行端以及企业端三端数据互通,真正做到全市行政检查和执法监督综合一体化,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责任,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苏州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旨在解决多头和随意执法、行政检查效率低、监管与执法分离、部门间缺乏协同等问题,以实现各级行政检查部门检查数据在线归纳、检查任务合并智能编排、现场检查多端联动、文书证据同步管理等核心功能。”苏州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司法局局长王益冰表示,下一阶段,除了完善苏州市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系统外,还将在统筹落实行政检查计划、做好“三跨”协同推进、完善“四清单”相关制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破除“中梗阻”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固根基、扬优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改革的“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