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法官

贺亮


赵志军(左一)与贺亮(右一)亲切交谈

1月20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一行到象山区法院看望慰问“全国模范法官”贺亮,桂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文明陪同慰问。


贺亮

中共党员,参加工作29年多来,坚守办案一线,以公正高效裁判赢得百姓信任,现任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二等功、获得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座谈中,赵志军详细询问了贺亮的工作生活情况,向他表示亲切慰问。并指出,全国模范法官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担当作为,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全区法院和广大干警的杰出代表,集中展现了广西法院的良好形象。希望其它基层法院干警以贺亮同志为榜样,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保持艰苦奋斗,扎根基层,顽强拼搏的精神,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努力在服务人民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基层慰问关怀


同时,赵志军一行代表自治区高院对“全国模范法官”贺亮多年来的辛苦工作表示肯定,并送上慰问金,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祝福。勉励他继续发扬榜样作用,努力再创佳绩。

贺亮表示自己将珍惜荣誉,不负时代,牢记使命,坚守法治信仰,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一如既往的坚守在基层办案,切实服务好基层群众。



象山区法院院长莫刚顺(右一)向广西高院副院长赵志军(中间)、桂林中院院长杨晓春(左一)介绍象山区法院基本情况


作者:唐柳丽

编辑:唐柳丽

校对:戴嘉隆

初审:马贵君

审核:李思亲

图片来源:唐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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