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收到媒体消息,2025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樊维秋执行死刑。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服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樊维秋死刑。
- 此消息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围观和热议。
支持对这种罪大恶极的人,速判速决,如果对贪官也严判速判速决则天下太平,我大中华何愁不兴?
任何借口都不是伤害无辜无辜的理由!愿逝者安息,支持严惩凶手!
为司法机关点赞,这个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判,体现了维护法律尊严、震慑刑事犯罪的紧迫性、严肃性,在近些年的刑事犯罪审判中是判决最快的一件。
再从重从严他也是一条命,无辜的逝者多么的可怜,几十个家庭,多久才能从这个悲痛阴影中走出来。愿逝者安息,阿弥陀佛。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心究”。只有严格执行“十六字”方针,这类事件就不会或者减少发生。
支持依法严惩凶手,支持法院公正判决,希望逝者安息,生者更加敬畏生命!
依法严惩这种严重暴力、危害社会的重大恶性犯罪份子,坚决支持法院判决!
- 我们来大致回顾这起悲剧事件始末。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11月12日通报,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珠海市体育中心内发生一起犯罪嫌疑人驾车冲撞锻炼市民的重大恶性案件,致3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3人受伤住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公安机关组织民警迅速到场,将嫌疑人樊某(男,62岁,离异)当场控制,全力协助开展伤员救治等工作。
案发当日,樊某驾驶小型越野车闯闸强行进入市体育中心,冲撞正在体育中心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驾车逃跑时被赶赴现场的公安民警当场控制。民警发现樊某在车上持刀自残,立即将其制止并送往医院救治。樊某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暂时无法接受公安机关讯问。
公安机关经综合现场勘查、视频监控、证人证言和电子证据等情况,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
从上述报道来看,这起悲剧的发生根本原因,就是这名62岁的罪犯因离异对财产分割产生不满,而迁怒于他人,并在珠海体育馆制造这起震惊全网的大事件。而在事后,此人的具体自杀表现来看,他也是一心求死,抱着“必死”的决心。
尽管这名罪犯被快速审判后执行死刑,但是值得反思的是,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名罪犯认为“财产分割不公平”,这种不公平的事件是否属实?有关部门有没有进一步去刨根问底?只有深入挖掘矛盾的根源,才能真正做到举一反三,才能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不要让类似悲剧重演!
对此,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