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举措》,从五个方面明确十六条具体措施,全力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共治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突出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压实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责任,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健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

二是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工作机制。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健全“行刑衔接”“府检联动”等工作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健全完善风险会商、舆情处置等工作机制。

三是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共治监管质效。拓展智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场景,鼓励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信用监管与风险分级监管深度融合。

四是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各类组织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发挥作用。发挥责任保险他律作用,鼓励保险公司探索优化理赔方式。组建监督员、志愿者等队伍,加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活动。

五是保障措施。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探索创新,努力形成具有合肥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具体举措》在全面落实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基础上,结合合肥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实际,积极推动工作创新。

一是突出部门协同,建立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品药品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二是提升能力建设,聚焦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加强检验检测内培外引。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分级分类处置机制。三是突出智慧监管,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和“阳光厨房”建设,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可视化”监管,建立健全食品药品追溯体系。四是发挥标准引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食品药品标准的制修订,开展“一市一品”提升行动,助推食品药品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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