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的第N杯奶茶

你喝了么?

曾经火爆全网的椰子灰冰淇淋

现在奶茶圈也开始刮起了


其中

也隐藏着不可忽视的食品安全隐患


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饮品店现场检查时,发现其销售的一款产品“黑椰草莓牛乳”颜色呈深黑色,遂对其原材料及制作工艺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内,对外销售自制饮品“黑椰草莓牛乳”,在其制作过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使饮品外观颜色独特,从而作为产品的销售亮点。


现场查见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

法律分析

当事人制售的“黑椰草莓牛乳”饮品,超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植物炭黑”允许的使用范围。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安全提醒

一、准确识别食品添加剂。根据法律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五个字样及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二、明确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在技术上确有必要,并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使用量,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应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三、把握关键环节控制点。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从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索取、留存相应票证;专人保管,设置添加剂管理人员,确保其他人员无法直接接触使用;专人领用,通过添加剂管理人员进行领取、使用、配制;专人登记,专册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添加的食品品种、添加量、添加时间、操作人员等信息,同时应精准称量使用;专柜保存,专柜应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盛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并保留原包装。

本文来源:徐汇区市场监管局、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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