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政府在主城区设立下列6个禁放区,禁放区内的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十五)出于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综合考虑康复疗养区、重点防火区、重要商圈、人员密集场所等多种因素,市政府决定在主城区设立下列6个禁放区(各禁放区不含其边界涉及的交通道路):
1.第一禁放区(市行政中心区域):东至滨河西街,西至朝阳大街北段,南至什家河北路,北至民生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2.第二禁放区(朝阳县医院、尚志公园区域):东至兴安街,西至双细路、云水路、中山大街,南至竹林路,北至长江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3.第三禁放区(市中心医院、北塔博物馆、市中心医院燕北院区区域):东至北大街,西至朝阳大街,南至营州路,北至天心湖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4.第四禁放区(市第二医院、双塔区医院、老年病医院区域):东至大凌河西岸,西至朝阳大街,南至珠江路,北至新华路形成的围合区域;
5.第五禁放区(中医院、豪德贸易广场、新天地家具城区域):东至锦承铁路,西至文化路五段,南至龙都街(文盛路)、和平街及其延长线、龙翔大街(包括兴盛梧桐公馆小区),北至文化路四段形成的围合区域;
6.第六禁放区(河东广播电台、体育馆、一高中及中心血站区域):东至凤凰大街,西至大凌河东岸,南至珠江路,北至八宝路形成的围合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