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明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成为当前社会越来越多劳动者的就业选择。但相较于传统就业,新就业形态下劳动者权益的有效保障,成为亟待关注与解决的问题。1月19日,市政协委员、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明兰在联合江津区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和群众代表深入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建议,要加强公共监管,畅通维权途径,健全新业态社保制度,切实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我国现已步入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关键阶段,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在保就业、稳就业、扩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罗明兰告诉记者,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是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举措,更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罗明兰表示,据第九次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2023年全国职工总数4.02亿人左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占比21%。在新就业形态领域,呈现出从业群体年轻化、低学历、职业流动性大,工作方式自由化、弹性大、劳动强度高,劳动关系灵活化、多元化、认定标准不明确,劳动权益保障不完善、不匹配、具有滞后性等特点。罗明兰认为,这主要与公共监管难度大、劳动保护不到位、社会保障不完善等因素密切相关,需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罗明兰建议,借助数字重庆建设契机,构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动态数据库,同时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做实“互联网+监管”新型数字治理模式,推动建立新就业形态基层党组织、工会和行业组织,凝聚监管合力。加大新就业形态用工劳动关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推动平台企业进一步规范运行机制,构建完善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体系,依法保护劳动者权益。把新就业群体作为“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发力方向,明确平台企业参保主体责任,制定更加合理的缴费规则,形成强制性职业伤害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制度,推动法定保障全覆盖。
全媒体记者:阮瑞雪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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