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自己的产权车位,凭什么物业不让我装充电桩?”2023年12月,家住成都高新区成达佳园小区的业主于建(化名)在向小区物业提交《充电设施报装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时,却被物业以小区电力负荷过载、不安全为由拒绝。无奈之下,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在申请表上签字,并协助完成安装。 于建最终胜诉,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无法提供权威的数据证明小区电容不足。且法院认为,同意安装与否的主体是电力企业而非物业公司,“物业仅负有配合协助义务,不具有决定权”。最终,于建成功完成了安装。


▲于建成功安装充电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车辆增多,充电需求也日益增加,法院受理居民安装充电桩受阻的案件也逐年增多。这背后,有老旧小区本身电容不足问题;也有小区物业希望以诉讼方式厘清权责的考虑,而从诉源治理来讲,一份权威的电容数据,成为减少此类案件的重要一环。

物业拒绝充电桩安装申请

业主起诉获胜

成达佳园小区位于高新区世纪城路,竣工于2010年以前,距今已有十余年,由数栋小高层组成。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日趋普及,小区业主安装充电桩的需求也大幅增加。


▲成达佳园小区

据小区物业介绍,前期小区已安装40余个充电桩,“但从2022年开始,部分楼栋经常断电”,经测量后才知,是小区的电容不足,超负荷运行导致电缆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便暂停了业主的安装申请工作。

业主于建有自己的车位,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后,2023年底,他向物业提出申请,物业以电缆超负荷为由,拒绝了他。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向供电公司申请给充电桩装表接电时,物业的同意安装《申请表》不可或缺。根据《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安装自用桩,申请人需持车位产权证明向物业提出申请,物业在收到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小区剩余电力变配电容量,“原则上,应支持申请人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因物业拒绝出具证明,于建便将物业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充电设施建设是电动汽车应用推广的重要举措,根据上述《实施细则》,物业需在《申请表》的“小区管理单位意见”栏如实陈述小区电力负荷情况并盖章。此外,电力企业规定业主安装充电桩,需要物业出具“同意申请安装充电桩”的证明材料,“但同意申请不等于同意安装”,且受理业主安装申请、决定是否同意安装的主体是电力企业而非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仅负有配合协助义务,不具有决定权,即使在《申请表》上盖章,也并非“同意安装充电桩”,而是同意业主向电力企业申请安装充电桩,需等待电力企业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工。最终物业公司败诉,法院判决物业需协助业主安装充电桩。

而该案法官表示,此次物业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无法提供权威的电容数据。红星新闻记者看到,该案中,物业出示的证明小区电容不足的报告,是由四川一家主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的企业出具的。法官认为,这是物业单方出具的数据,因此不予认可。

充电桩纠纷案逐年上升

部分物业以诉讼“免责”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随着电动汽车保有量的上升,充电矛盾也越加凸显,全国多地都因充电桩安装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对簿公堂。

据多位法官介绍,近年来法院接收的同类案件逐年上涨,这些案件并非经济纠纷,而仅是确认充电桩能否安装的问题,由于起诉者众多,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也显得很疲乏。

在法官看来,许多物业都明白,他们有义务配合业主安装充电桩,但考虑到整个小区后续业主的用电需求及安全,很多都不愿积极配合,而是希望业主以起诉的方式解决,以此免责,待法院判决后才会执行。

以本案为例,判决生效后,于建从家中搭线至车库,完成了充电桩的安装,有了法院判决,物业并未进行阻拦。

物业表示,正常应该是从居民变压器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接电,但由于小区楼龄较老,在建设初期并未考虑目前电车的充电问题,“所敷设的电缆不够。”导致物业无法同意业主于建直接报装,而是从家中电表后方搭线。

于建是小区第一个以诉讼方式成功安装的业主,但物业仍建议其他业主“过两年再安装”,“如果非要装,就只有像他一样,起诉我们。”在物业看来,法院判决后,他们就拿到了免责文书,“以后由此引发的火灾,肯定不该由物业来负责。”

但从家中搭线仍不是最佳解决方案。据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从家中搭线属于电表后接线,不需要向电力公司申请,但可能会因超负荷而出现火灾等安全隐患。红星新闻记者从国家电网咨询热线了解到,这属于违规用电,是不允许的。但事实上,红星新闻记者走访了解到,部分电容量不够的小区也存在业主从家中搭线安装的情况,物业往往会选择“通融”。

“提供小区权威的电容数据仍是审理或是减少该类案件的关键”,据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介绍,目前对小区电容是否充足的检测义务给到了物业公司而非电力公司,但现在许多物业公司出具的电容测量报告不够专业、权威、准确,且单方测算、没有标准,会存在物业故意提供虚假电容数据,阻断其他业主安装的问题,而不够权威的数据也会导致业主“不买账”,引发诉讼。

发展新能源是国家倡导的,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原则上在没有确定充分的证据证明小区电容不足时,都应该支持业主的诉求。”在该法官看来,物业公司只是基于地域原因,如实填报小区电容情况,但是否可以安装,仍需由专业的电力部门进一步审核。

法官:

电容复核、确认义务应在电力公司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在一些案件中,法院也追加了电力公司作为第三人进行协调,但电力公司明确表示,“只要物业公司同意就可以安装。”将矛盾的焦点聚焦于业主与物业之间。

在该法官看来,物业并不具备专业的电容审核条件,“只能是初审,复核以及确认的权限应该在电力公司。”

但以成都为例,在上述的《成都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中,在向电力公司提出报装申请前的资料准备阶段中,是由申请人先向小区物业提出是否同意安装的申请,物业在收到申请后核实小区剩余电容量。

而《实施细则》中并未规定由电力企业介入核实电容量,导致业主的申请往往被卡在此处,“就算物业最终提供了剩余电容的认定报告,但由于不属于‘官方’,业主也会产生质疑。”

这并非电力公司“不作为”,而是在《实施细则》中,本就明确电网企业要为报装充电的用户开辟“绿色通道”,实施限时办结,并未将核实小区电容的义务明确给到电力公司。

如何解决?

明确职责,电力部门应对小区电容数据进行复核

在四川自贡,也存在同样的情况。据自贡中院工作人员介绍,近三年来,法院的相关案件连年增加,对司法资源产生一定浪费。虽然从国家、省、市层面都规定了物业应当协助安装,但考虑到后期充电桩的管理以及相邻车位的安全问题,“一旦出现事故物业就要担责”,因此不少物业都不同意安装。

在审理时他们还发现,物业、电力公司等多部门还出现推诿的情况。据介绍,申请充电桩需要电力公司勘察小区电容是否匹配,物业公司需出具同意安装的申请书,“但由于没有规范性文件来确认,是电力公司先来勘察电容还是物业先出同意书,对此双方存在一定分歧。”导致安装流程及责任不清晰。发现该问题后,法院针对这些问题向各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明确各部门的主体责任。目前已出台规范性文件,各部门则根据该文件起草相应的实施细则,该类案件也进一步减少。

而这一份建议,也被纳入四川高院2024年发布的“十大司法”建议之中。其中提到,自贡中院从源头预防化解涉充电桩纠纷,向自贡市发改委等五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优化报装流程、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监督管理。

据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在成都成华区一小区,去年11月也达到了安装“峰值”,业主在看到由国网成都供电公司成华供电中心出具的《自建充电设施可行性简单校核报告》后,便也未再执意要求安装,物业表示自身的解释成本也进一步降低。据该片区电力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相较于给电动车充电来讲,电力公司首先肯定是要满足居民用电需求,居民大都能理解。


▲电力公司给成华区某小区出具的《自建充电设施可行性简单校核报告》

法官建议,后续各物业公司能聘请更为权威的机构对小区电容进行核实,并向业主公示。同时,电力部门应派专业的人员提供指导,对电容数据进行复核,“让数据更有说服力,业主就不会有对抗情绪。”业主在拿到客观数据后,也能从小区的公共利益出发,进行冷静地审查,给予理解。

在四川某物业行业协会的彭先生看来,小区电容不足问题肯定会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而迎刃而解。目前成都在市政公共配套上大力发展公用充电桩,“以后电车充电就像油车加油一样方便,到哪儿都能充,家用充电桩就不会那么紧迫了。”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编辑 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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