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四川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网传成都一火锅店员工在后厨小便情况属实。通报详情↓


2025年1月16日,针对网传成都一火锅店员工在后厨小便的情况,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调查。经查,网传视频所指火锅店系位于双福一路的烧火铺·即享火锅(牛市口店)。通过询问并核实,当事人(视频中的员工)承认确有此行为,网传视频情况属实。目前该店已停业,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其立案调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如果情况属实,火锅店可以据此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吗?答案是肯定的,以下三个解除路径可以选择:

1.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火锅店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在工作场所有不卫生、不文明行为的,如在后厨小便等,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那么单位可以依据该规定解除与店员的劳动合同。

2.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从食品安全和卫生的角度来看,后厨是制作食物的地方,店员在后厨小便的行为可能会对食品安全造成潜在的严重威胁,影响火锅店的声誉和经营。

如果因为该行为导致顾客投诉、卫生检查不合格、媒体曝光等,给火锅店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了火锅店的商业信誉和形象,单位可以以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违反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

店员在后厨小便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序良俗和基本的职业道德。餐饮行业对卫生和食品安全有着严格的要求,这种行为违背了行业的基本规范和职业操守。

虽然《劳动合同法》中未明确将违反公序良俗和职业道德列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果该行为确实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影响了用人单位的正常经营秩序和社会形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也可能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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