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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网络上出现一则“警情通报”,称四川绵阳市三台县中太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三台警方获悉,三台籍男子黄某为博取流量,伪造了该“警情通报”,目前,警方已依法将黄某行政拘留。


▲黄某被警方抓获

17日14时许,网络平台上出现“三台县中太镇发生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的视频,还有一则落款为三台县公安局分局的“警情通报”。红星新闻记者发现,该“警情通报”中的落款明显错误,准确的应该为三台县公安局。

三台警方介绍,17日下午,三台县公安局发现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办,发现系三台籍男子黄某为当“网红”博取眼球流量,随意编写“三台县中太镇发生刑事案件致1人死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相关内容,并伪造警情通报发布在某视频平台,混淆视听、误导群众,致使谣言信息传播扩散。

随即,警方将黄某传唤到案,黄某对其编造警情引起社会关注,满足虚荣心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黄某伪造的“警情通报”

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三台警方获悉,18日凌晨1时,黄某已被三台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 警方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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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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