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一则悲剧引发人们关注。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玉湖公园一私人经营的充气城堡游乐场发生意外,一名5岁半男童玩耍过程中,不幸被安全绳勒颈身亡。
1月10日,男童母亲向记者证实,警方和医院初步判定孩子是窒息身亡。男童母亲称,1月5日下午3点,她带着5岁半的儿子去萍乡市玉湖公园用充值卡付费,儿子进入充气城堡玩耍。4点11分,一同玩耍的小孩子急忙跑出来说,儿子被绳子勒住了。之后儿子送到市医院抢救了两个多小时,未能挽救回生命。男童母亲告诉记者,儿子的遗体存放在殡仪馆,“警方初步勘验是窒息,还要进行尸检。医院检查是窒息身亡。他是被充气城堡里面的绳子勒的。”
目前,警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3名合伙老板被羁押看守所。那么,男童的死亡为何不是意外事件而面临着刑事责任?对此,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 表示,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其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即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在本案中,作为充气城堡的老板有义务保障在内游玩儿童的安全,而据家属称,充气城堡一位老板首先发现孩子被勒住,“他一个人不知道做什么,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家长,也没有打120,过了几分钟才出来叫了其他的老板进去。”若事实真如此,面对儿童被勒住的情况,应当预见可能得死亡结果却未预见,最终延误关键救助时间,导致儿童的死亡结果,因此,可能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