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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郑州发布消息,根据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提示进行告知,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政府禁限放烟花爆竹工作。
这四个时间段可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分别为: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7时至23时;1月28日(除夕)早7时至1月29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2月12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可燃放区域和禁放区域如何规定
允许燃放区域为:燃放烟 花爆竹应当在室外、空旷、平坦、非人员密集的地点、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为:居民住宅楼道、阳台、楼顶等;党政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机场、车站、桥梁、输变电、燃气、燃油等交通枢纽和设施安全保护区;山林、景区、绿地、水源等重点防火区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区域。
这些烟花爆竹禁止燃放
禁止燃放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如:拉炮、摔炮、砸炮等;禁止燃放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礼花弹、旋转类、双响炮等;禁止燃放“三无”产品。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应急、公安等部门将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查证属实的,将对线索举报者进行奖励和严格保密。举报电话:110、12345。
相关链接:河南严查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以来,全省共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窝点1个,取缔非法储存场所621个,打击非法运输车辆46台,查获烟花12万箱、爆竹6.5万件,拘留532人次,行刑衔接51起,有力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据悉,为强化全链条风险防控,省、市及相关部门均制定了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形成了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同时,省安委会成立6个省级专项检查组。春节前后,我省将对涉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紧盯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统筹开展全方位检查、高频次执法、全链条查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提升广大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全省各级安委会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政策,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抵制超标违禁产品。同时加强烟花爆竹“打非”举措、举报渠道和奖励办法宣传,宣传典型举报查实案例,曝光非法生产、经营、储存案例,激发社会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发挥社会监督能力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据各地“禁放”“限放”公告显示,2025年春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濮阳、漯河、三门峡、南阳、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10地实施“限放”政策,安阳、鹤壁、新乡、焦作、许昌、商丘、周口、信阳、驻马店9地实施“禁放”政策。
编辑: 赵家祥
统筹: 岳翔、李昌虎
来 源 :郑州发布、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