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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1期】



未成年人犯罪很大程度上都与家庭教育的缺失存在密切联系。近日,汝城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发现被告人黄甲、黄乙(化名)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因父母长期在外务工,忙于生计,忽视了对子女的关心和教育,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其中黄乙的父母因准备离婚,更加忽视了对黄乙的关心和监管,导致二名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走上犯罪的道路。


承办法官办案过程中发现二名被告人的父母怠于履行家庭教育,忽视了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向二名被告人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二名被告人的父母于2025年1月16日到汝城法院接受教育指导。在教育指导中,承办法官要求二名被告人的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关注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预防和及时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防止二名被告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接受完教育指导后,二名被告人的父母均表示会加强监管,尽到监护职责。

下一步,汝城法院将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与家庭、学校、社会同向而行,协同发力,护航未成年人的成长。

「供 稿」朱沛静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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