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末,各类庆祝聚会活动增多,酒驾醉驾违法行为易发。为持续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中阳交警以“零容忍”的态势,严查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风险隐患。现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酒驾醉驾违法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2025年1月4日,李某某雷某驾驶进J5***6小型轿车在国道209线北坡村附近被中阳交警大队金罗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体内酒精含量为145mg/100ml,后将其带至医院抽血检测,血液鉴定结果为152.4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2024年12月31日20时30分,中阳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城区范围内开展酒驾查处集中行动时,付某某驾驶晋J1***3小型汽车,行驶至中阳县滨河路拆迁办桥口附近时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体内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其违法行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行政处罚。
中阳交警提示:酒驾违法,醉驾犯罪,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醉驾,并主动劝阻亲朋好友远离酒驾醉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