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5日上午,韩国总统尹锡悦被韩国公调处派人逮捕,令人吃惊的是这次参与逮捕尹锡悦的人员竟然超过1200人,为了逮捕1个人而出动1200多个人,这也是给足了总统尹锡悦面子。 实际上公调处在1月3日的时候曾经想来逮捕尹锡悦,不过当时只出动了35个人,结果由于总统警卫处的阻挠最终无功而返。
但是尹锡悦作恶多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在向法院申请了二次逮捕令之后公调处势在必得,不仅事先做好了保密措施,不公布逮捕令的有效期,也就是让大家猜不到我什么时间会突然出现,这样至少那些尹锡悦的支持者就不会在总统府前躺尸闹事了,你总不可能天天住在那吧?
其次事先搞掉了总统警卫处处长,逼迫他辞职,而且跟国防部和总统警卫处都打好了招呼,最大的阻碍势力总统警卫处群龙无首自然不再坚持。
为了万无一失,公调处又出动了1200多号人终于成功将尹大总统送进拘留所。
那么这个韩国公调处到底是个什么机构?为什么有资格逮捕总统,为什么又有能力出动1000多号人参与逮捕?
韩国公调处全称“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是韩国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的机构,其实这个机构的历史也不长,它成立于尹锡悦上台的前一年,即2021年。
韩国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顾名思义就是针对高级公职人员的犯罪进行调查的,那么哪些人属于高级公职人员呢?
根据相关法规,公调处调查对象包括总统、国会议员、大法院院长、总理等高级公职人员;对警察、检察官、法官等,公调处可直接起诉,几乎是囊括了韩国政府、公检法所有高级官员。
公调处其实有点香港廉政公署的味道,那么这么牛X的机构是怎么来的呢?难道说总统等政府高级官员闲着没事一定要成立一个调查机构来调查自己吗?在公调处出现之前,高级公职人员犯罪又是谁来调查呢?
这就不得不提一提韩国检察机关-大韩民国检察厅,号称韩国锦衣卫。
众所周知,公检法三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是非常清楚的,一般为:
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采取强制措施、治安管理;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批准逮捕、法律监督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执行判决、调解纠纷
这三个机构是互相牵制,以此来保证法律的公平。
韩国虽然也是设置了公检法机构,但是他的检察机关权力却非常大,大就大在侦查权这一项,一般的检察机关仅是针对职务犯罪有侦查权,而对其他的犯罪则只有公安机关有侦查权,检察机关只有监督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权力,但是韩国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却大得没边。
警察、海关、税务虽然也有侦查权,但是韩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以及侦查终结的决定权只授予检察官,警察和其他机关开展侦查时,必须在检察官的指挥和监督下进行,没有检察官的许可,任何侦查部门不能开展侦查或停止侦查。
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可以指挥警察的工作,并承担调查的一切责任。检察官有随时介束调查的权力,司法警察应迅速把所有的证据和相关文件提交给检察官。
韩国实行的其实是检察官引导侦查制度,检察官的侦查权涉及到全部的侦查领域,换句话说警察也得看检察官眼色行事。
检察官拥有这么大的权力,如果公平公正还好,一旦检察官失掉了公平公正那将会带来巨大的灾难,而这一点恰恰就被政府高层所利用。
再说说韩国政坛,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韩国结束了军政府独裁政治,但是国内很快形成了保守和进步两大阵营,两派对立明显,并交替产出总统,所谓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
激烈党派纷争让整个政坛暗潮汹涌,执政党要干啥事,在野党就喜欢来挑刺,一旦出现政权交替,如果下一任总统不是自己这一派的,上一任总统就容易被清算,比如曾经自杀的韩国总统卢武铉属于进步阵营就是被接任的保守派总统李明博清算,属于保守派的李明博、朴槿惠就是被属于进步阵营的总统文在寅清算,这也是韩国总统不得善终的原因之一,毕竟在资本主义社会,能当上总统就算管得住自己能管得住家人、朋友吗?总会有把柄落到对手手里。
而掌握调查权、起诉权的检察厅总检察长由总统直接任命,无需经过国会同意,这就使得检察系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政治的影响,成了高层手中的工具,一方面高层政治人物可以通过掌握检察系统来为自己的贪污腐败大开方便之门,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搞垮对手的政治工具。
检察机关权力过大,自身也存在滥用权力,与财阀、高层勾结的问题,高层贪污腐败频发,广大人民群众非常不满,得民心者得天下,高层统治者不得不推行司法改革,而司法改革的核心就是改革检察机关的权力。
设立不受政治影响的公调处也就顺理成章了,首先公调处能在政治上保持中立性,这样就避免成为党派争斗的政治工具,其次公调处有权调查包括总统在内的高级公务员就能有效的防止高层腐败,最后公调处也能分掉检察厅的一些重要权力。
设立公调处的想法最初萌芽于韩国总统金大中时期,属于进步阵营的金大中上任之初是高举反腐大旗的,金大中执政期间,他的三个儿子却纷纷因涉嫌受贿或逃税被起诉或拘捕,金大中政府的多名高官也因腐败问题纷纷被起诉,虽然如此金大中政府还是积极推动司法改革的进行,但是因受到保守阵营的反对,最终不了了之,而设立公调处的种子却因此种下了。
金大中之后,同属于进步阵营的卢武铉上台,继续推行金大中的司法改革措施,但是阻力依然很大,在他任职的五年期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接着保守势力长期霸占总统宝座,本来他们就是司法改革的反对者,司法改革陷于停滞,一直到2017年同属于进步正营并且是卢武铉亲密战友的文在寅上台,司法改革才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2019年12月30日,在文在寅政府的推动下,韩国国会通过《高级公职者犯罪调查处法》(简称为公调处法),并于次年1月7日通过国务会议正式公布。
这样就以立法的形式正式为公调处的成立打下了基础,但这只是第一步,检察厅的权力也得限制一下了,这才是重头戏,此后,文在寅政府力推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国会通过《刑事诉讼法修订案》和《检察厅法修订案》。由此,韩国检方对警方侦查活动的指挥权被取消,双方由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转变为相互合作、牵制的关系。
最终,公调处在2021年1月21日正式成立,也就是说,这个机构仅存在不到四年。
公调处的成立最重要的就是保持政治中立性,不管你是保守阵营也好,进步阵营也罢,在我这都不好使,那么他是如何保持政治中立性的呢?
根据法律所规定的权限,韩国总统、总统秘书室的公务员不得向公调处要求提交工作报告及相关资料,也不得指示、提出意见、进行协商。公调处行使起诉权时,总统和总统府青瓦台不得干涉,保障公调处能够对高级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进行没有禁区的调查。
此外,为保障公调处的独立性,公调处处长的任命也是非常特别的。
公调处设处长1人、次长1人,以及特定职公务所组成下设侦查处检察官和侦查处侦查官。处长任期为3年,不得连任,退休年龄为65岁。
与检察厅检察总长不同,公调处处长可不是由总统直接任命的,国会设立公调处处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由包括1名委员长在内的7名委员组成。国会议长有权在法务部长官、法院行政处处长、大韩律师协会会长、总统所属政党的交涉团体推荐人员中任命或委托。推荐委员会应在确保政治中立的前提下,根据规定推荐2名处长候选人。总统在这2名候选人中指名1人,通过国会人事听证会后,才会被正式任命,这样就避免了公调处处长听命于总统一个人的情况。
其实公调处的成立目的之一就是给检察厅分权,侦查权已经给检察厅分走了一部分,那么起诉权当然也要分,公调处的起诉权范围为包括总统在内的高级公职人员及其配偶、亲属,这打破了检方长期独占起诉权的局面。检察机关的起诉权将被限定于公调处起诉对象以外,这其实是将检察厅起诉权一分为二,公调处本质上还是检察体系。
而根据韩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令的执行由检察官指挥,由司法警察管理执行。这意味着公调处可以将逮捕令的执行全权委托给司法警察,即韩国警察厅国家调查本部,因此在第二次逮捕尹锡悦的时候,公调处有能力调动1200名警察协助。
这次尹锡悦成了公调处成立之后第一个被其逮捕的总统,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