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酒驾总在夜晚查
于是乎
白天就成了这些“醉猫”
上路行驶的“安全时段”
交警查处酒醉驾
不分时段、不分地点
更不分昼夜
没有夜晚与白天
只有危险和安全
2024年12月31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G359宜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08时52分左右,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体内酒精值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13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驾驶人饮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情况,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在此特别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人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驾
否则
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
付出沉重的代价
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崇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