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酒驾总在夜晚查

于是乎

白天就成了这些“醉猫”

上路行驶的“安全时段”

交警查处酒醉驾

不分时段、不分地点

更不分昼夜

没有夜晚与白天

只有危险和安全


2024年12月31日,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在G359宜村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严查严管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08时52分左右,发现一辆小型汽车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利用酒精测试仪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显示体内酒精值含量为4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


最后,执勤民警对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该驾驶人酒后驾驶机动车处罚13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驾驶人饮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情况,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在此特别提醒各位机动车驾驶人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酒驾

否则

必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

付出沉重的代价

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李少壬

内容来源:崇左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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