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起案情复杂的法律援助案件的顺利解决,连日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接连收到了感谢信。
2024年12月初,14名就职于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的员工集体到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相关法律事宜,负责接待的律师沈小丽敏锐地感到事情背后大有文章。
沈小丽从他们的讲述中听出了其为难之处。原来,这14人均不曾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日常工资也是以现金或者个人转账方式结算。更棘手的是,如今,一开始招聘他们进公司的法人已经变更,新的法人只是“挂名”法人,不参与经营,也不给他们发放工资。
到了11月中旬,新法人突然变卖了店铺所有的电器设备,并告知员工即时解散,员工的宿舍租金也不再缴纳。同时,对于未发的工资,新法人告知员工没钱支付,便将店铺大门关闭离开。
接下来的事情令沈小丽和法援工作人员都犯了难。由于14名劳动者均无法提供有效的能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且除2名前台工作人员外,其余的员工均为技师,基本不与法人或股东联系。对此,沈小丽只能建议他们先至长宁区仲裁委立案,如果能通过仲裁前期的调解要回工资,会节省很多时间。
到了12月中旬,一名劳动者电话告知沈小丽调解没有成功,只能走仲裁程序,沈小丽立即向其解释仲裁流程及所需证据材料。
此时,一直关注案情发展的区法律援助中心当即表示,可以让符合援助条件的员工在“一网通办”申请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援助条件的同样给与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仲裁指导,最终,该14人中有3人符合免费的法律援助要求。
2024年12月31日,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为该3人指派了法援律师沈小丽。为了尽可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沈小丽就劳动关系的特征进行了细致引导。
在讨论中,3名受援助对象中的一人突然想起来公司曾为其交过社保,但不确定具体时间。于是,沈小丽现场为他们演示如何用手机查询社保缴费情况,幸运的是,这3人查询后,确认有公司缴费的记录,这一关键线索成为认定该3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然而,其余11人也进行了查询,均未有记录。
没想到,庭审过程中,法人非常不配合,当天的开庭持续了4个小时,中间也多次休庭。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和法援律师分析,只有3个人的劳动关系是能确认的,其余的人风险很大。因春节临近,法援律师希望仲裁员跟公司法人沟通,通过调解解决。
最终,该法人同意以32万元的打包价支付工资,14名员工签署了调解协议,钱款将于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给全部员工。
法援建议
本案系一起比较典型的确认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因为劳动关系确认是劳动纠纷案件的前置条件,没有劳动关系,劳动仲裁无法受理。
法援律师表示,此案例反映出在实际的用工过程中,一些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以现金发放工资等行为都会导致员工维权困难。希望通过此案例提醒广大就业者和企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好风险管控。
岁末年初,是外来务工人员结算薪酬的重要时间节点,也是劳动争议发生的高峰期。为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根治欠薪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治理欠薪冬季行动,用心用情当好外来务工人员的“护薪人”。
图片来源于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网络
撰稿:闫 漫
编辑:竺嘉茹
责编:高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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