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至中流,唯奋楫者方能破浪前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用两个专章对法治吉林建设、维护国家安全作出部署。全省检察机关对标党中央的新要求,按照省委全会的新部署,在下大气力推动检察机关自身改革的同时,立足吉林发展所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融入大局、服务大局工作的效能,着力为吉林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找到理念革新的“金钥匙”

“在你看来,这个案件最佳的办案效果是什么?”“基层的办案检察官对类似问题的不起诉标准一般是如何把握的?”前不久,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尹伊君到延边地区检察机关调研,与一线办案检察官就轻微刑事案件办理中的司法公正实现进行了深入交流,并鲜明强调,把司法公正寓于个案的公正之中,尤其是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具体案件,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标尺”,要持续深化司法理念变革,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扎实开展各项检察工作。

聚焦中心,服务大局——从政治上着眼,旗帜鲜明讲政治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实践就跟进到哪里。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始终聚焦法律监督的本职本源,坚持在防范风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的实际行动中服务大局。2024年,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批捕各类犯罪13001人,起诉36347人,扎实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

依法惩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1279件1971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巩固拓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成果,建立多元解决纠纷机制,确保信访矛盾法治化实质性化解。

与时俱进,实事求是——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一直以来,省检察院紧跟最高检各项检察新理念指引,与时俱进推动理念变革,先后围绕轻微刑事案件办理、行刑衔接、公益诉讼高质效办案、涉未成年人案件“一案八查”等方面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切实将“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检察新理念落实到检察工作各环节,有力引导办案检察官摒弃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等错误思维,注重用政治智慧和监督智慧,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在做优上下功夫,聚焦维护“五大安全”重要职责使命,不断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结合犯罪结构发生的新变化,探索形成的《以类案监督为载体 推动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工作格局》做法,在办案过程中取得较好效果,获评2024年度全省政法改革“十大典型案例”。

民事检察在提升能力与加大力度上下功夫,部署开展的农民工工资两类账户违法执行监督、民事支持起诉、虚假诉讼监督等工作,在河南、黑龙江、山西、吉林四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调研时进行专门汇报。

行政检察在有力监督与有效监督上下功夫,聚焦吉林振兴发展大局,先后开展涉企行政处罚、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专项行动,通过以抗促调、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案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检察在精准规范上下功夫,依托全省公益诉讼大要案指挥中心,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在助力生态强省、加强文物文化遗产保护、服务“三农”建设等方面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珲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园区废弃矿山行政公益诉讼案、通化汉长城遗址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长春督促保护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等典型案例取得良好效果,充分彰显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

总体上,全省检察机关形成了“四大检察”协调发展、相互融通、发挥合力的良好态势。2024年各条线共有27个案件因监督理念新、监督质效优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优秀案例。另外,在最高检调研组来吉调研时,对该省高质效办理的一批最高检交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给予了充分肯定。

扭住司法责任制的“牛鼻子”

“三个管理”“一取消三不再”一度成为被讨论的热词,在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突出强调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背景下,关于检察管理的讨论尤其受到关注。正因为此,在首场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围绕“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回答了现场提问,他讲道,“把强化检察管理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真正把精力聚焦在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

责任压实——框定权责边界,规范公正履职

今年,最高检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省检察院结合吉林省实际,在全国率先制定多项深化落实举措,着力构建全面、科学的案件管理工作格局。结合各条线工作实际,及时健全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辅助人员职责清单、入额院领导办案清单、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清单“四张清单”,为检察履职、监督制约框定了边界、明晰了权责。

路径细化——宏观微观结合,确保质效更优

“落实‘一取消三不再’绝不是撒手不管”,相反,要求更高水平的管理,要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强化检察履职办案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定期召开的办案质效分析会议上,省检察院党组逐一对各条线办案情况进行分析点评,带头示范将宏观质效分析与微观质量评查有机结合,引导全省检察官贯彻落实好调整后的检察管理新模式。在宏观方面,通过一阶段内的办案数据分析,及时洞察倾向性问题,先后派出多个指导组,深入各地区进行专项办案指导。在微观方面,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常规案件质量抽查、专项案件质量评查13203件,并通过开展刑事司法责任追究案件反向审视,及时总结个案办理问题,促进检察办案在程序上更加规范、在结果上更加准确、在效果上更加优良。

激活“人”这个“原动力”

人才是改革之基,是驱动创新发展的原动力。

检察机关一直坚持将“人”的现代化作为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关键环节,紧跟检察工作新需要,精准把握队伍新情况,持续加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抓班子——突出专业化、年轻化

全省市州检察长中“70后”、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均占77.8%,2024年补充优化县级院领导班子成员73人,其中80后干部39人……近年来,为了稳步优化领导班子梯次配备,省检察院做好前瞻性准备、全局性谋划,在全省范围内统筹,逐步优先配备优秀年轻干部,不但实现了整体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也有效解决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均衡问题。


2024年10月,省检察院召开第五批检察业务专家座谈会,27名检察人员获评全省检察业务专家。高一博摄

带队伍——一体推进从严管理、激励担当作为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党纪学习,从联系实际学习研讨、以案为鉴强化警示教育、入脑入心抓好解读培训、动真碰硬检视提高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采用宪法宣誓、警示教育、廉政风险排查等措施,做实做细干部队伍日常监督,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记录6094件,筑牢检察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真正让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同时,制定激励检察机关干警锐意改革、敢于担当的具体措施,把好用人导向“方向盘”,用好评价标准“指挥棒”,真正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使检察队伍焕发蓬勃朝气。

塑人才——锻造专家型、复合型检察官队伍

事业发展靠人才。2024年,全省有9人在全国性条线竞赛中斩获“标兵”“能手”称号,14项检察理论研究成果在全国获奖。在下大力气做实人才培养方面,省检察院探索形成了贯通内部挖潜、日常发现、常态培养的全链条“组合拳”,包括建设各条线人才库,组织检察长、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分层分类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开展检察业务专家评选、优秀检察官评选,搭建教育培训精品课程、业务速递平台等一系列举措。

通过在办理专案、大要案、疑难案中主动发现人才、大胆使用人才,让检察干警在一线办案中锤炼本领、迅速成才,全省检察机关有效形成了创业有基础、创新有氛围、创造有支持的良好氛围,真正让“人才活水”激励吉林检察事业不断奔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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