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深入群众开展禁毒宣传。受访单位/供图

记者|李卓谦 刘国彬 □陈丽娜

责编|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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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那个工作有决心,危害那个形式要认清,坚决那个保持零容忍,不获那个全胜不收兵……”在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几乎人人都会唱这首名为《全民禁毒谱新篇》的山歌。

从最初的禁毒工作“重点关注地区”“通报警示地区”,到如今成为贵州省“首批禁毒示范城市”、禁毒测评全州第1名,近年来,瓮安县通过多项举措高效推动禁毒工作纵深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来之不易的好成绩,得到了省、州禁毒部门的高度认可,也收获了瓮安群众的高度赞扬。

瓮安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禁毒办专职副主任刘永州介绍,瓮安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县委、县政府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加大缉毒执法打击力度,创新禁毒宣传教育体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推动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拳出击,高压严打涉毒违法犯罪

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瓮安县成为了毒品从缅甸流向浙江、广东等省份的必经之路。“从历年我县开展的涉缅人员线索核查和打击处理的一些电诈、盗窃等案件来分析,犯罪分子极有可能把瓮安作为毒品运输的‘中转站’或‘终点站’,一旦毒品流入,我县的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肯定会反弹,全县人民近几年的辛勤付出可能付之东流。”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刘洪强说。

为此,瓮安县通过“六月阳光”系统、禁毒情报研判系统、大数据惠警平台等平台系统,对在册吸毒、贩毒人员实施动态监测,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外流贩毒”违法犯罪线索的分析研判,全面落实“挖根、断脉、破网”和“吸必查贩、贩必查吸”总体要求,坚决贯彻“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原则,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力求在源头遏制毒品流入和扩散。

同时,建立健全打击“外流贩毒”协作机制,坚持与“外流贩毒”流入地较为严重的地区签订“打击跨区域涉毒违法犯罪协作协议”,实现情报信息互通、共享,做到无缝对接,严防严控“外流贩毒”。

为确保禁毒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瓮安县压实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成员单位“共同责任”,把打击“外流贩毒”工作作为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畴,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单位进行追责问责。

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三年禁毒“大扫除”行动中,瓮安县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2起,打击毒品嫌疑人44人,缴获各类毒品10586.36克,查处吸毒人员415人。

源头遏制,毒品种植实现“双零”

2024年11月28日,瓮安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致全县人民群众的禁种铲毒公开信”,呼吁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家庭做起,不非法种植、买卖或食用毒品原植物,当好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宣传员、监督员、战斗员和爱心使者。公开信内容包含毒品的危害、毒品原植物样图、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罚与举报方式等,各乡镇(街道)在收到公开信后,纷纷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送信、宣传活动,把5万余封公开信送到了千家万户。

刘洪强介绍,近年来,瓮安县出现过群众在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阳台屋顶种植罂粟用于食用和观赏的情况。而秋冬季是毒品原植物种子下地入土的季节,也是开展禁种宣传的最佳时机,希望可以通过深化禁种铲毒宣传,进一步落实全州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及全县禁毒工作要求,从源头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

实际上,瓮安县一直没有放松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案件的查处。瓮安县公安局坚决落实瓮安县禁种铲毒工作“四个全面”(全面动员、全面宣传、全面踏查、全面追踪)工作机制,加大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突出问题的治理力度,通过下发工作提示,指导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利用无人机、群众举报等手段,重点对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实行“见绿过目”,依法查处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铲除在萌芽状态,积极营造“绿色无毒”的社会治安环境,努力推动实现“零种植、零产量”的目标。

刚柔并济,戒毒康复工作成果显著

据刘洪强介绍,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积极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压紧压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责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禁毒工作并非一日之功。依托乡镇(街道)干部或禁毒社工、禁毒民警、社区民警、网格员“四重包保”机制,瓮安县坚持将“网格为基础、多元管控”形成常态,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按照“人在格中行,毒在格中禁”的原则,由乡镇(街道)负责,以村(社区)为单位,发挥“一格六员”禁毒机制优势,特别是发挥村医、禁毒志愿者的作用,日常实行工作派单制,按照网格化开展入户走访、线索排查、禁毒宣传、健康检查、心理咨询等工作,做到一人一档,一个不落,实现社会面吸毒人员管控率100%,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100%。

如何帮助吸毒人员更好地回归社会是戒毒帮扶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困难的环节。

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积极深化戒毒帮扶,深入推进吸毒人员“平安关爱”行动,统筹开展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融合发展工作,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了解涉毒人员生产生活情况,开展政策宣传、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作,有效帮助戒毒康复人员早日脱离毒品、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为了更好地帮助吸毒人员戒毒、就业、回归社会,2015年6月,瓮安县委政法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成立瓮安县拾柴微公益促进会,协会会长、理事及会员均由吸毒人员家属、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戒毒成功人士组成,加强戒毒康复人员管理帮扶。

近10年来,拾柴微公益促进会不断优化工作服务,全力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家庭矛盾、融入社会难的问题,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截至目前,已为1800余名戒毒康复人员提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断率达89.60%;回访解除戒毒人员814人次;走访、慰问、帮扶在农村自主创业、未复吸的康复人员55人次,发放帮扶物资15.5万余元;为走入社会后家庭不予接纳的戒毒康复人员解决困难40余人次。

强化宣传,“全民禁毒”氛围浓厚

2024年10月17日,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到瓮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了一场以“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为主题的禁毒宣传活动。禁毒民警通过举办禁毒知识讲座、播放PPT课件、展示毒品仿真模型、组织观看禁毒宣传视频、发放禁毒宣传资料、现场互动等方式,向同学们详细介绍了毒品的种类、危害以及防范毒品的方法。

像这样的禁毒宣传活动,该禁毒大队每年都要开展很多场。刘永州介绍,瓮安县公安局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依托“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采取“定时+即时”“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进校园、进社区等集中宣传活动。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部门工作群、村务公开群、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宣传毒品预防教育知识及工作成果,丰富宣传渠道、拓宽受众人群,推动禁毒意识深入人心,不断筑牢全民“防毒墙”。

为防止毒品等违禁物品通过寄递物流渠道流入社会,瓮安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打开工作思路,把寄递物流行业纳入禁毒管理工作范围,召集寄递物流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开展寄递物流行业禁毒知识培训会。要求全县寄递物流业强化企业内部规范化管理,从业人员要在工作中认真仔细核查包裹,对所寄包裹、信件严格进行实名制登记,严格执行落实100%实名收寄、100%开箱验视、100%过机安检、发现异常100%报告“四个100%”管理制度,严把物流寄递关。

近年来,瓮安县共开展禁毒知识讲座100余次,发放各类禁毒宣传资料30万余份,设置永久性禁毒宣传广告牌300余块、宣传标语500余幅,禁毒教育覆盖50万余人,形成了“全民禁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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