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

隋唐无疑是我国风气较为开放的时代,那时甚至出现了女休男的情况。但一项“封建陋习”却在唐代极其繁荣,它就是冥婚。《周礼》中明确禁止冥婚,可唐代上至天子下到百姓都将冥婚视为常见的习俗。这种陋习和唐代风气的开放,正是社会习俗中的二律背反。

一、唐以前的冥婚歧视

将冥婚定为陋习并非今天的做法。早在周代《周礼》就禁止冥婚,所谓“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这里的迁葬、嫁殇,按汉代大儒郑玄的解释,就是陌生男女死亡后,活着的人将他们的尸骸合葬。《周礼》可以算作儒家经典了,如此我们可以推断,儒家对冥婚之事是持否定态度的。

由于不符合主流价值观,因此史书对唐以前的冥婚之事多有隐匿,如果记载了冥婚故事,其目的大多是贬低主角。

比如《战国策》记载秦宣太后提出死后想与魏丑夫合葬。魏丑夫是她的男宠,这正突出了宣太后私生活的淫乱作风,无疑是对宣太后人格的辱骂。


秦宣太后与魏丑夫

再比如《汉书》中记载馆陶公主和董偃结冥婚,《三国志》记载曹操为曹冲求冥婚。不论是馆陶公主还是曹操,抛开历史研究的客观性,他们在民间传说中可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唐以前的文献中若记载冥婚,大多是为了贬斥传主。


影视剧中的曹冲

二、唐代歧视风气的消散

1992年的《唐代墓志汇编》和该书在2001年的续作,能证明唐代至少有11个明确记载的冥婚实例,冥婚主角的家庭背景上至皇族,中到贵族,下至平民,都有涉及,可见在唐代,冥婚是一种社会风气,为各阶层所接受。

虽然对唐代冥婚的记载主要还是要依靠唐代小说,尽管文学作品有艺术虚构和夸张的成分,但是艺术来源于生活,我们仍能从其中看出当时的风气。

记载唐代冥婚的小说极多,最著名的还得是《玄怪录》。该书为唐中期宰相牛僧孺撰写,今尚存一卷。鲁迅先生高度评价该书是“选传奇之文,荟萃为一集者,在唐代多有,而煊赫莫如《玄怪录》”,可见该书文笔之兼采,内容之丰富。《玄怪录》中记载,唐高祖时期,曹惠担任江州参军,他的官舍有佛堂,里面有两个木偶人。忽然有一天木偶人开口说话,自称宣城太守谢朓家的侍女轻素和轻红,并告诉曹惠谢朓在阴间离婚、结婚的经历。


谢朓

原来,谢朓的夫人王氏性格粗暴,夫妻二人活着的时候经常爆发家庭矛盾,甚至到了阴间双方还在打架,于是谢朓上告天帝。经天帝同意,谢朓便休了王氏。谢朓在阴间又娶了“乐彦辅第八娘子”。谢朓对这桩冥婚十分满意,乐氏“美资质,善书,好弹琴”,双方琴瑟和鸣。

谢朓是南北朝著名文学家,萧齐时期为宣称太守,后揭发岳父王敬则谋反,导致岳父全家除外嫁的女儿外全部被杀。所以谢朓的夫人王氏十分痛恨谢朓,二人感情破裂,形同陌路。在牛僧孺的故事中,二人的恩怨从生持续到死,最终到了地府以分道扬镳的离婚结束。这个故事就是想告诉大家,即便现实婚姻不幸福,仍可以寄托阴间的冥婚。


唐人

三、唐代冥婚的过程

唐代将冥婚视为正常婚姻的一种,所以唐人对冥婚的描写,和正常婚姻一样,用了“聘”“娶”“嫁”“伉俪”“夫人”等词语。其婚礼过程也十分有序。

第一步,找背景相当的家庭。比如《唐代墓志汇编》记载陆广秀和孙氏的冥婚。陆广秀姑姑之子和孙氏之父是同僚。陆广秀为北魏大将陆丽的后代,陆丽被赐王爵。陆广秀自己是中层官僚。陆家可以算中高等士族。而孙氏祖父是孙处约,担任唐东西两台侍郎,父亲孙俊为安北都护。陆孙两家基本上门当户对。此外《汇编》中的11个冥婚事例,都讲究门第对等,包括崔韦冥婚、王萧冥婚、韦萧冥婚等。

第二步,置办婚礼。对婚礼过程,史料记载的不甚详细。按照敦煌文书记载,婚礼至少有宴席和祷告两个过程。比如在被洋人强盗掠走的编号为斯坦因1727的《大唐吉凶书仪》里记载了一份冥婚夫妇双方父母所念的祷告词样本,内容大概是说,现世家属期盼地下的二人结成夫妇后,相敬如宾,和睦美满。


现存于法国的《大唐吉凶书仪》

第三步,合葬。这就是西周所谓的“迁葬”,即将一具遗骸转移到配偶棺椁中,或将一具棺椁和配偶棺椁合葬一坑。这两种模式唐代都存在。比如因触怒武则天而被杖杀的唐中宗嫡长子懿德太子和裴氏就是两具尸骸放到同一棺椁之中。而唐中宗妻子的弟弟韦洵的冥婚则是将双棺放在同一墓穴中。

四、唐代冥婚为什么兴盛

冥婚在唐以前都是“非礼”的,为何到了唐代兴盛起来?

这是因为唐代比前人更重丧葬。因初唐强大繁荣,社会稳定,唐人风气逐渐奢侈,这在诗词、衣服、公室的华美上展现的淋漓尽致。富裕的社会生活给冥婚提供了物质基础,通过体面的葬礼,展现完整的人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唐人重礼节

其次,唐代死亡观念的变化。事死如生是古人对死亡的一个重要态度。商周已经有了完善的祭祀制度,正是活人相信先人会在另一个世界继续存在的反映。到了汉代,中国人牢固地建立了死者灵魂属于另一个世界的观念。死后尊卑和生前尊卑是一致的,活着是尊者,死后也是尊者,所以汉墓的规格要由墓主生前的政治社会地位决定,而墓内物品种类齐全,包括生活用品、宫殿器物等,以便墓主在另一个世界继续享受。

随着佛道的传播,至魏晋时期,天堂、地狱的概念也出现了。儒释道三教至唐代实现融合,唐人对死后世界的描绘更加详细。唐代文学以变文为代表,对死后世界的构建最为详细。此外关于死后世界的画卷也出现了。比如张孝师的地狱画。而唐人合葬正深受佛教影响,其中佛教典籍《十王经》中讲的人在死后会受到十个判官审判的故事深入唐人心中。在《唐太宗入冥记》中,即便贵如皇帝,李世民死后也要遭到判官审判,在冥界有什么待遇,不仅看生前,也要看是否为“好死”,即完好去世、无憾去世。正是冥界的审判,让人们知道“好死”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而没有婚姻的人生是不完整、不幸福的。因此家人才要迫不及待地为死者找一个冥界伴侣。


地府

最后,唐人对风月的开放也刺激了冥婚的发展。和历代相比,唐代放松了对性的束缚。唐代不乏描写男女苟合的“小黄书”。《唐语林》记载有数百种“查语”。所谓查语,“大抵多近猥僻”。所以唐代猥僻之风流行,人们并不忌讳谈论风月的问题。唐人认为男女交合乃“大欲”,为极自然之事。“情苟相得,虽父母之命,不能制也”。

敦煌文书《冥婚书》中提到“泉宫”“独寝”,大意是男墓主没有享受到“男女风月”,家人因此希望给他操办冥婚,弥补生前遗憾。敦煌出土过一份“黄图”,上面描绘了各种姿势,如果让宋明人士来看,简直不堪入目。而且敦煌还出土了白居易之弟白行简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内容简直比《金瓶梅》写的还要详细!正是由于对性的开放态度,所以合葬才显得合情合理。

就是在上述观念和社会风气的综合影响下,冥婚在唐代才繁荣发展起来。



文史君说

虽然唐代配冥婚受宗教、文化因素的影响,但是配冥婚最终受益的还是活着的人。甚至可以说,配冥婚的最终目的是让两家人受益。虽然配冥婚不能繁衍后代,但的确能合两姓之好。比如唐中宗的皇后韦氏力图当武则天第二,便借冥婚将萧、裴、崔三家全部网罗进来,以巩固权势。而萧、裴、崔三家也乐意被利用,因为冥婚的对象不是追赠了太子就是追赠王爷,冥婚之后,女方都获得了太子妃、王妃的头衔,作为“娘家”,其权势也得到了巩固。可见冥婚受风俗影响再大,也大不过一个“利”字。但随着唐朝的衰弱,加上社会上反冥婚风气的兴起,冥婚在唐以后不再公开流行。

参考文献

姚平:《论唐代的冥婚及其形成的原因》,《学术月刊》2003年7期。

冯雷:《唐人丧葬观研究》,陕西师大硕士论文,2020年。

(作者:浩然文史·紫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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