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度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公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市经营主体报送2024年度年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主体
凡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牙克石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二、年报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方式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http://nm.gsxt.gov.cn)或登录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公示系统,自主报送2024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四、关于多报合一
继续推进实施与人社、税务、海关等部门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同时新增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五、法律责任
经营主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行政机关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在市场准入、银行贷款、招投标、政府采购、资质审核等各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六、特别提示,谨防诈骗
报送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电话或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万一上当被骗请立刻拨打110报警。
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来源:牙克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刘博宇
编审:赵宗杰 张革
终审:刘畅 雷建军
总监制:肇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