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接力总是一棒接着一棒向前奔跑。”回首刚刚过去的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最高检、省委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立足吉林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为推动吉林振兴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坚持为大局服务,持续聚焦振兴发展重点方向,勇于担当、努力作为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主责、立足主业,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努力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再学习、再对标、再检视、再谋划,研究制定63项具体改进举措推动落实,持续筑牢政治忠诚、擦亮鲜明底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将全国检察长会议部署分解为53 项具体任务,清单化管理、机制化落实,积极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政治。围绕《2024年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把狠抓落实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心,梳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整体思维,努力实现办案境界的升华、监督层次的提升。

吉林是农业大省,粮食安全重于泰山。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特色“检护三农”工作,立足区域优势,积极探索服务农业强省建设的切入点、着力点。将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与服务保障全省种业振兴、落实“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战略部署相结合,为种业创新提供针对性检察服务。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专项监督,协同相关部门保护耕地2.4万亩,着力解决黑土地保护“硬骨头”问题。部署开展“农机安全”领域检察专项监督,与省农业农村厅等7部门会签指导意见,共同治理“咬人农机”问题。积极服务农村产业发展,推动全省22个检察院开展“农副产品综合司法保护”行动,把“吉林大米”“长白山人参”等越来越多的特色农产品纳入保护范围。

地处东北黑土地核心区域的吉林市,黑土地面积1346万亩,占耕地面积近99%。为了保护好这片“耕地中的大熊猫”,丰满区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推动辖区农业、种业振兴发展,依法办理多起非法占用农田案件。针对村民非法占用农用地建别墅这一情况,及时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对村民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达成一致意见,合力推动土地平整、填土、土壤增肥工作如期完成。


辽源市西安区检察机关会同当地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组成“联合巡田组”,对辖区内耕地资源进行联合巡查。

坚持以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完善“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护航美丽吉林建设。开展黑土地、河流、湖泊、湿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修复林地、草原、湿地1.1万亩,省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专题调研中给予充分肯定。在省检察院的指导下,长春林区检察机关开展整治固体废弃物专项检察监督,督促清理国有林地及松花江流域固体废物2400余吨,“以点带面”推动林区环境全域治理。白城市、松原市检察院与内蒙古、黑龙江检察机关建立三省(区)四地八县检察机关“松嫩两江流域”生态保护新模式,通过开展“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招募,累计吸纳志愿者3400余人。“松嫩护江蓝”检察文化品牌获评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品牌。

检察守护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2024年3月,在省检察院“以高质效办案为目标,推进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梨树县凤凰山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同时也是全省“益心为公”志愿者的韩凤香表示,“通过参与检察机关开展黑土地保护监督、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办案活动,我真切感受到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效的显著提升和突出成效。”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忠实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以检察力量加强国家文物、历史建筑、文化传承司法保护。围绕吉林红色资源、汉长城遗址、文化遗产传承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6件,对2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1处古长城遗址和2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系统性保护,助力提升我省文化“软实力”。在吉林市,检察机关对吉林西站、清代乌拉满族建筑群等历史街区和文物遗址开展专项保护,全程参与修复整治、保护利用工作,推动建立吉林西站博物馆、乌拉满族博物馆,重现“中国最文艺火车站”和清朝满族特色古建筑群历史风貌,助力两地成为热门网红打卡地。

坚持为人民司法,始终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晴雨表”“风向标”

人民之所望,检察之所向。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最高检关于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聚焦民生诉求,想办法、出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保障民生安全。紧紧围绕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深化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重拳惩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严惩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医保诈骗、社保诈骗犯罪,为群众挽回“救命钱”“养老钱”913万元。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铁路外部环境治理、安全法治保障”专项行动,通过运用“双段长+检察长”机制,督促清理影响铁路运行的问题隐患1299处,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出行安全,切实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

守护民生关切。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与法院、人社、残联、妇联等单位协作配合,会签支持起诉协作文件79份,帮助各类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950万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全面调研掌握全省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向民政部门制发养老行业监管“一号检察建议”,助力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积极融通“六大保护”,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1501人次,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选派1500余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巡讲、模拟法庭、法律竞赛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215次,让法治阳光伴随孩子们健康成长。

小案件关系大民生,等不得也拖不得。舒兰市某学校门前的路灯设施被撞倒后一直没有更换,裸露在地面的电线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检察机关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迅速协调城市照明单位进行维修。同时,开展大范围走访,对各类学校门前存在的电线老化、裸露等问题,向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有力确保了全市中小学生出行安全。“看到路灯更换了,我这颗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真的太感谢了!”对此,该市实验小学赵老师高兴地说。

提升服务质效。推动完善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做到受理程序告知到位、信访案件转办到位、信访诉求依法处理到位,推动驻点律师、驻点心理咨询师全覆盖,着力在“事要解决”“事能解决”“事已解决”中提升信访群众工作法治化水平,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深入规范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工作,通过“上门”“定期定点”等方式,对3979件案件组织听证,检察人员面对面释法理、评事理、讲情理,让人民群众有惑能问、有理能讲,全省检察机关简易听证、上门听证数量位居全国前列,有力保证了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


镇赉县检察院就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召开公开听证。

一张桌子,几个板凳,简易却不简单。考虑到申诉人行动不便等原因,白河林区检察院就一起民事申诉案件,把听证会搬到申诉人家中。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认真倾听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展示调取的案件证据,围绕法、理、情角度,在抽丝剥茧中释法理、解心结。“感谢检察官,没想到你们会主动上门,对我的诉求逐一认真答复,排解了我心中的疑惑。”申诉人王某由衷地表示。

坚持为法治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履职过程中,检察机关切实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持续做实“三个善于”,检察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全年27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优秀案例,132个事例、经验被转发推广。通过深入考量检察宣传背后的社会意义和法治效果,努力推出一批反映检察工作、回应群众期待的优秀媒体作品,全年共打造微信浏览量10万+作品17个,检察宣传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32个,累计制作播出“检察官说案”系列节目35期,有力确保法治声音及时抵达、充分抵达、有效抵达。


吉林省检察官参与录制“检察官说案”系列节目。

不断加强制度安排和实践探索。持续关注“四大检察”的结构比例,坚持依法一体履职,配套建立工作协调、线索移送等机制20余项。完善全面审查初核和跨部门联合办案组等办案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化解金融风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中加大综合履职力度,提升办案质效。通过加强外部沟通联络,深度融入“府院联动”机制,与30余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密切联动,推动协同治理。深化“省院主导、市院主责、基层主办”一体履职模式,建强用好黑土地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16个专业化办案团队,以“专业化”“数字化”赋能公益诉讼检察高质效办案,相关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全国学习交流。

时刻对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更高要求。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的意见》,出台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意见“二十条举措”,逐步构建全员参与、权责明晰、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大管理”工作格局。打造“综专结合”的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模式,切实发现检察业务运行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以开展深层次分析研判助力高质效办案。推进“智慧案管”建设,在用足用好吉林本土智慧软件的基础上,积极建设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通过实现十个“一键生成”,将“以管理促办理”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年度计划,以评查工作实质化推动高质效办案,全省重点案件评查覆盖率连续两年达到100%。

积极践行“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理念。全面落实《数字检察建设规划》《吉林省检察机关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三年规划》等制度安排,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突破口,进一步推动数字化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从“愿用、善用”到“尽用”的新格局。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业务培训,强化与业务部门协作配合和对下督导机制,积极开展我省监督模型的建设和推广工作。加强数字检察团队建设,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成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的“优势武器”。

模型建设的价值和生命力在于应用。在长岭县,检察机关坚持“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基本路径,自主研发法律监督模型,以特殊妇女群体监护人不适合为切入点,通过关键字识别,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筛选、比对、预警,搜集录入线索近10万条,碰撞筛选出重点线索721条,办理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各类监督案件21件。并在涉及妇女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领域,向有关单位推送线索35条,实现了数字模型可借鉴、可复制、可拓展的良好运用效果。

乘势而上千帆竞、奋发有为正当时。展望未来,全省检察机关将积极回应党和人民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围绕最高检、省委最新部署要求,持续更新工作理念,强化制度机制建设,自觉在学习上跟进、认识上跟进、行动上跟进,锐意进取、敢作善为,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吉林实践,努力为更好服务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政)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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