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精神,接续做好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征集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汽车和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在宝鸡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开展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经销业务,并具备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电子消费券)发放核销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商户。
二、征集类别
1.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汽车置换更新活动的企业应为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汽车经销企业。
2.家电销售、回收企业及个体商户。销售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等12大类家用电器的企业及个体商户和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企业。
3、手机等数码产品销售、回收企业及个体商户。销售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的企业及个体商户和废旧数码产品回收拆解企业。
三、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资格条件
(一)参与活动企业及个体商户资格条件
1.在宝鸡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经营范围包含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的汽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门类。
2.须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提供补贴资金拨款账号为对公账户。
3.同意配合消费品以旧换新统一服务平台企业做好机具配备,并使用服务平台企业相关机具进行订单结算。
4.具有良好的售后保障能力,能为消费者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
5.同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付等待时间(汽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除外)。
6.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违规违法记录,同意做出诚信经营承诺,坚决抵制骗补、套补等行为。
7.同意且能够建立完整清晰、可追溯的活动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消费者购买清单、订单信息、销售额及补贴额等),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监督。
8.自愿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应补未补、违规补贴等资金损失。
9.同意做好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在经营场所营造消费品以旧换新良好氛围,积极推广补贴政策。
(二)参与活动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条件
1.在宝鸡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有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反向开票”资格。
2.信用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违规违法记录。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络。
4.具备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能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5.须对回收的废旧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四、申报材料
1.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申请表(附件1);
2.企业或个体商户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个体商户账户交易明细表);
6.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承诺书(附件2)。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全套申报材料扫描PDF版一并提交)。
五、申报程序
1.自愿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商户按照要求积极准备所需材料,于2025年1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
2.县区审核。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会同发改、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综合考虑申报主体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名单,连同申报材料、汇总表等于1月16日前报市商务局。
3.公示公告。市商务局对县区上报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并通过宝鸡市商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并通过网站予以公告。
后续有意愿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及个体商户,可按以上程序申请申报分批次纳入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
六、有关要求
1.积极组织。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网站、公众号、视频号等渠道广泛宣传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参与,确保活动覆盖面广、服务质量高。
2.严格审核。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对报名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企业及个体商户经营资质是否合法、信誉是否良好、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善,确保其所售商品和服务质量,全力保障消费者权益。
3.风险防控。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骗取补贴资金,不得利用补贴政策倒买倒卖补贴产品。对存在哄抬价格、套取补贴等违规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
1.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各县区联系电话;
2.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申请表;
3.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承诺书;
4.宝鸡市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企业及个体商户分类汇总表。
宝鸡市商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