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司机、货车司机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本市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也已超过300万人。如何更好保障这一庞大群体的劳动权益,在不少代表委员中引发讨论。
市人大代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院长汪泓指出,当前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仍面临一些挑战。比如保障覆盖面窄、参保意愿低迷。她分析,这与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信息不对称以及对参保后权益认识不足等因素有关,参保率低导致整体保障水平受限。
此外,新就业形态用工方式灵活多样,打破了传统劳动关系二元结构,这导致他们在权益受到侵害时难以确定责任主体,维权路径受阻。新就业形态人员工伤发生率较高,医疗保险需求也较为迫切,但目前的工伤和医疗保险制度供给水平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民进上海市委也在一份建议中指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服务平台之间为业务承揽承接关系,劳动报酬由第三方发放,三者之间的经济利益缺乏明确界定,现行劳动保护法规及管理条例难以覆盖。此外,本市职业技能补贴培训要求劳动者必须是社保参保人员,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率较低,且现场集体培训模式往往与他们的工作时间冲突,导致他们缺乏职业发展规划与学习路径。
“对于大部分新就业形态人员来说,职业发展、自身定位并不明确,对自己缴纳什么类型的社会保险也知之甚少,处于跟风交的状态。”汪泓建议,政府部门可从制度层面探索,对传统劳动关系进行适当拓展,明确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的认定标准;提高专项保险赔付水平,并简化认定流程,确保工伤能够被及时、准确地认定。
她特别强调,可以探索推出更灵活的社保参保套餐,允许从业者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工作稳定性,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参保项目,确保社保体系兼顾规范性与灵活性。
民进上海市委则建议,扩大工伤保险覆盖,将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现有保障框架或新职业伤害险体系;设立职业伤害互助基金,强化保险监管;加强平台企业监管力度,规范平台企业算法运作机制,让劳动者了解平台工作模式、计酬方法、奖惩标准等等,保障其基本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创新法规制度,为权益保障筑牢法制根基。
如何让新就业群体的声音更好地被听见?市人大代表、快乐集团上海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朱雪芹认为,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协商协调机制是关键。“当前,新就业形态领域群体性案事件时有发生。以协商协调来有效防范化解劳动领域重大矛盾风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必要和迫切。”
然而,本市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在向平台经济延伸覆盖时仍存在明显不足,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预期有不小差距。
朱雪芹建议,以新兴领域党建全覆盖为引领,整合各方力量,共同压实平台企业建立协商协调机制的主体责任;立足行业实际,科学确定平台经济协商协调的劳动标准;推动上海率先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协调机制立法,突出平台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及行业协会各方责任,细化协商协调的具体形式与内容,强化法治指引和保障。
“期待以立法为契机,进一步研究和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协商协调等形式,参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她说。
来源 | 解放日报
作者 | 牛益彤 周程祎
责编 | 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