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赣榆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320707102K25010001
根据赣榆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赣榆区石桥镇人民政府委托,赣榆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决定对石桥镇海域使用权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2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标段1(海域1):
GYQ2024XYHY03,面积132.2179公顷。面积共1983.2685亩,在小沙村东部海域。
坐标:
1.34°58'04.832"N119°13'59.604"E
2.34°58'03.689"N119°14'57.956"E
3.34°57'35.548"N119°14'57.704"E
4.34°57'36.762"N119°13'55.886"E
起拍价59万元(100元/亩/年)转让期限3年,服务费(材料费)0.00元,保证金150000.00元。
标段2:标段2(海域2):GYQ2024XYHY04,面积172.7676公顷。面积共2591.514亩,在小沙村东部海域。
坐标:
1.34°57'35.151"N119°13'55.766"E
2.34°57'34.019"N119°14'58.040"E
3.34°57'00.423"N119°14'58.040"E
4.34°57'00.574"N119°13'50.771"E
起拍价78万元(100元/亩/年)转让期限3年,服务费(材料费)0.00元,保证金20000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14日09时00分-2025年1月21日16时30分在网上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1月22日09时00分在网上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
联系人:徐海
联系电话:13511566587
四、中标方权益与责任
1、中标人在租赁海域范围内从事养殖开发经营活动的,必须符合农业农村局《赣榆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管控要求;兴建用海设施和构筑物必须符合区政府或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海域使用规定的相关要求。
2、租赁海域内的一切活动,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海洋生态环境和其他海域使用权人用海设施,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中标人应负责赔偿。
3、海域租赁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终止,中标人自行清理养殖设施和起捕养殖产品,政府无偿收回海域。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占用租赁海域范围外的海域,如需临时占用租赁海域范围以外的海域,需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用海手续;否则按照违法用海处理。
5、本宗租赁海域周边为现状条件,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周边相邻关系。
6、未经出租方同意,中标人无权分包或转包,一旦发生私下转包行为,合同自动解除,出租方收回使用权,且不退还任何费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及缴费:各投标意向单位的经办人须在江苏农村产权APP进行网上注册会员并实名备案后网上报名,请登陆江苏省农村产权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jsnc.gov.cn/)进入会员线上交易入口,点击登录按钮下方的用户注册按钮到注册界面进行注册。如下图:
或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江苏农村产权”APP下载安装。或扫描以下二维码打开APP,选择会员登录,点击“未登录,请点击登录”,未注册用户请选择“用户注册”。
网上报名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点击列表中的保证金的【代缴款】按钮,弹出缴款的银行账号,支持网银方式进行转款汇款,报名费,保证金,通过手机银行网上缴纳。
账号:网上信息推送账号
户名:连云港市赣榆苏海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
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中务必注明项目及标段名称,否则可能导致的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项目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3、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4、流入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发包。
5、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6、出现恶意报名未开标、恶意竞价等不良行为,公司或个人禁一年不可报名,后果自负。
7、本公告在赣榆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snc.gov.cn/)发布。
报名联系人:产权交易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8-86821008
赣榆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4日
来源|赣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