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发改案件评析工作是提高案件质量的重要抓手,是“发改再驳”重点关注制度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基础性工作。
为进一步总结发改案件工作经验,1月9日,宣化区法院召开民商事案件发改评析会。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哲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弘陪同调研。宣化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顾亚军主持会议。该院院领导、民事审判部门中层负责人以及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共对1个发还、3个改判、1个驳回起诉后被指令审理等5个案件,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处理、办理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李哲在听取大家评析意见和讨论后,做了总结发言并对做实发改案件评析工作提出要求。
01
坚持好目标导向
打造“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根本在一审,发改案件评析要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导向,目标是今后不发生或少发生发改案件,这是做深做实“定分止争”张家口模式的重要体现,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工作“少走程序”的最朴素的期待。每次发改评析会,都要实实在在确保今后哪类哪些案件不被发改,以久久为功树立法律权威。
02
完善好评析机制
“发改再驳”案件重点关注制度主要解决发回重审、改判、申请再审、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等案件在监管与指导方面存在的问题。评析这些案件,需要一二审两级法院共同发力、凝聚司法共识。“评”就是要在司法作风、司法能力、司法效果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予以客观评价;“析”就是要在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正确、司法程序是否便捷等方面予以科学分析。下级法院自我评析与上级法院指导评析紧密结合,上下级法院共同研究解决如何评析、评析什么、怎样评析等问题,以完善评析制度巩固评析成果。
03
落实好交流总结
遇有新类型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发改评析,一审法院积极争取监督指导,二审法院及时跟踪精心总结。要把“发改再驳”案件评析成果,转化为裁判指导意见或裁判理据,上下级共同推进矛盾实质性化解,最大程度释放评析效能。
04
运用好评析依据
依据什么开展评析,事关评析标准和质量。要充分运用“一网一库”,依据“人民法院案例库”裁判要旨和“法答网”的精选问答考量案件质效,切实做到类案同判,牢固树立司法公信。要密切审判业务领域调查研究最新优秀成果,并积极转化到具体审判实践中来,充分体现司法审判的法治价值和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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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办公室
编辑|龚泽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