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14日通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批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贺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徐海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海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纪法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贪婪无度,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海浪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徐海浪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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