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广东知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陈凯伟律师、党员律师李作粼于2025年1月13日收到一份完胜的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
一、 案例回放
申请人化名“甜某”的外形很狂野。于2024年4月1日入职化名“神龙保安公司”,因其有急事,其于 2024 年 11 月5 日早上向上级化名“夏天”队长提出事假申请,申请从 2024 年 11 月 5 日开始连休事假 7 天,但“夏天”队长提出,其事假时间过长不好排班,不同意其事假申请,让其至单位处填写辞工书,如其没有时间,可以帮其代写辞工书,其最终未去单位处填写辞工书,亦不清楚单位有无帮其代写辞工书,按照行话,被申请人让其填写辞工书即为将其开除。
申请人“甜某”的仲裁请求为:一、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代通知金等赔偿。
二、代理过程技术简述
收案后,陈凯伟律师、李作粼律师通过多次约谈“甜某”的上级“夏天”队长和查阅其与“甜某”的微信聊天记录,经过细致研判后认为,“甜某”的行为系自离,不符合开除的构成要件,委托单位非常认可二位律师的结论和代理策略。
在开庭前,二位律师认真撰写了答辩状和质证意见,用“甜某”的证据进行有效说理,认为因申请人在事假未获批的前提下,仍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起不再到岗提供劳动,应视为其自行离职申请人自行离职,即双方劳动关系于 2024年 11 月 5 日解除。
三、仲裁裁决
仲裁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决如下:
驳回申请人“甜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四、律师心语
与人为善,于己为善,无愧于人,无愧于己。一切平凡的人都可以获得不平凡的人生,一切平凡的工作都可以创造不平凡的成就。作为一名普通的律师,每年都会遇到一些普普通通形形色色的案件,但尽心尽力、让司法机关公平公正的审理所代理的一件件普通的案件,一定是我们代理工作的重大心愿。
守住法治信仰,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积极投身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