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词
他们,可能是一年来最忙的人,扑下身子、沉下心去,深入审判执行第一线,抓取鲜活素材,以独特的视角、生动的语言,忠实记录人民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精彩瞬间。
他们,肩扛“长枪短炮”,指尖“笔走风云”,生动书写人民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扎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不懈实践,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他们,就是日常采访最高人民法院的“跑口记者”。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联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期陆续邀请“跑口记者”讲述2024年采访报道人民法院工作的体会和感受,与读者一起重温他们在这一年的代表作品。
想看到这些“跑口记者”的庐山真面目吗?
想知道他们关注人民法院的哪些工作、案件和故事吗?
一起来“围观”吧!
中国网高级记者 张艳玲
在2024年的人民法院报道工作中,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位执着的“拾贝者”,在“司法的海滩”上精心寻觅着那些闪耀着人性光辉与公正温度的“贝壳”,将人民法院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点滴故事,呈献给公众。
2024年,是我跑口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五年。这一年,我对人民法院工作报道的最大感受就是人民法院工作体现出的“温度”。这一年,我结合中国网外宣网站的定位,采发数十篇有份量的人民法院新闻稿件,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规制“天价彩礼”“高空抛物”“线上加班”“养老院老人维权” “烈性犬伤人”等主题。从中能体会到人民法院对群众小事的“温度”,也能体会出司法服务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热度”。
人民法院坚持“人民的事情无小事”,这体现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每个案子中,发布的每条司法解释中。我见证了法官们如何在堆积如山的卷宗里,耐心梳理那些看似琐碎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小事”:邻里间因一堵墙引起的纷争,在法官的调解下化为握手言和的“温暖”;消费者与商家的小额消费争议,经法官的公正裁决,让公平得以彰显,信任得以重建。对这些故事、案例的报道,让我深深体会到“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口号不是用来喊的,是真抓实干“拼”出来的,是让人民信服的。
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为人民服务的政法机关。人民法院的宗旨就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在报道中发现,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不仅贯穿司法审判全过程,还体现在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上。比如通过报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上线人民法院案例库,为基层法官判案提供借鉴”等主题,我亲眼见证了人民法院为践行这样的原则与追求所付出的努力,我为能成为见证者和记录者而感到自豪。
这一年的人民法院报道工作,让我深刻领悟到,人民法院不仅是司法公正的神圣殿堂,更是传递希望的温暖港湾。法官们以法为笔,以情为墨,用心书写着每一份司法答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同时,也能体会到法律背后的人性温度。而我,有幸成为这一伟大进程的记录者,用文字和镜头将这些动人瞬间定格,传递给更多的人。2025年,我将继续在这条充满温情和正义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见证更多“司法温暖之花”的绝美绽放。
代表作品1
中国发布丨最高法:有"三个规定"撑腰,广大干警对于违规干预案件行为敢于说"不"
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三个规定”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筑起“防火墙”,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像党中央抓八项规定那样抓“三个规定”的落实,坚持“堵住后门”与“敞开前门”并重,有“三个规定”撑腰,广大干警对于违规干预案件行为敢于说“不”。
2024年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在会上介绍人民法院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有关情况。
记者注意到,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涉及违反“三个规定”的法院干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追责问责2500余人次,其中,通过倒查违纪违法案件追责问责不如实记录报告的干警723人次。
“三个规定”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筑起“防火墙”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明确要求,任何领导干部不得要求司法机关违反法定职责或法定程序处理案件,不得要求司法机关做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司法机关内部人员不得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不得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材料或打探案情,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司法人员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防止对案件办理进行不当干涉或者施加影响。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的情况,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行为,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行为,予以通报和追责。对司法人员不如实记录报告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的,也要通报和追责。
廖向阳表示,“三个规定”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设计。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是人民法院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是保障公正廉洁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为“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筑起“防火墙”,为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建立了“隔离带”,为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了“护身符”。
要像党中央抓八项规定那样抓“三个规定”落实,坚持“堵住后门”与“敞开前门”并重
“三个规定”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强调,要像党中央抓八项规定那样抓“三个规定”落实,制定实施办法,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开发建成联通全国四级法院、覆盖全体法院干警的记录报告平台,要求所有干预过问案件情况一律记录报告,所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律严肃查处,坚决做到“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并明确“如实记录是责任、不如实记录是违纪”。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如实记录报告,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传导责任和压力。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记录报告信息129条,各部门负责人记录报告信息1022条。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加强制度设计和检查督导,严肃追责问责,坚持“堵住后门”与“敞开前门”并重,通过诉讼服务窗口、12368诉讼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平台、院长信箱等多种方式,畅通和拓宽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渠道,以“如我在诉”的态度严格落实“有信必复”。
2023年,全国法院干警记录报告人次和信息数量实现飞越式增长。2023年,全国法院干警121.15万余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93.85万余条,相比2022年,分别增长7.5倍、11.8倍。从记录报告信息内容看,绝大多数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极少数是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
有“三个规定”撑腰,广大干警对于违规干预案件行为敢于说“不”
人民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后,“有问必录、应报尽报”成为干警思想自觉,“拒绝干预、依法办案”成为干警行为自觉,“不请托、不插手、不干预”的司法环境正在逐步形成。广大干警普遍认识到,“三个规定”是依法履职的“护身符”,是抵制干预的“防波堤”。深入落实“三个规定”,增强了干警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办案的信心和底气。有“三个规定”撑腰,对于违规干预案件的行为,敢于坚决说“不”。
各级法院普遍反映,无论来自外部还是内部,违规干预过问案件、阻碍干扰法院公正司法的情况,现在相比过去明显减少。如今,只要提到“三个规定”,讲明干预司法、插手案件要被记录、通报、追责,多数请托干预的人就“望而却步”了,“三个规定”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制度效能日益彰显。
廖向阳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压实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检查、严肃追责问责,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切实保障公正廉洁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代表作品2
中国发布丨最高法:线上加班费认定要看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等
中国网记者 张艳玲
2024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涉欠薪纠纷典型案例,通过案例明晰欠薪纠纷多元化解决途径,织牢根治欠薪“保护网”,建立根治欠薪“快车道”,从源头遏制欠薪问题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卢某诉刘某、某建设公司等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判令承包劳务项目的个人和允许“挂靠”的施工单位共同承担农民工工资的支付责任,有利于倒逼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参与建设活动,切实减少“挂靠”行为发生。积极应对数字经济下新型工作方式,规范新型报酬支付方式,明确用人单位变更工资支付方式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立线上加班费认定规则,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
线上加班费的认定要考虑这几方面因素
李某诉某文化传媒公司劳动争议案中,李某于2020年4月入职某文化传媒公司,担任短视频运营总监,双方签订了期限自2020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的劳动合同,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标准为每月2万元。李某在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28日任职期间,在非工作时间完成了回复设计方案、方案改进等工作。2020年5月28日,某文化传媒公司以李某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未支付李某加班费。李某认为某文化传媒公司存在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行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李某不服仲裁裁决,提出要求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19670.5元、双休日加班费26331元等诉讼请求。
审理法院认为,加班费数额应当综合劳动者岗位工作情况、用人单位业务特点及报酬给付标准等予以认定。因李某的工作无需在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完成,且工作时间较为分散,难以量化考勤和进行科学的统计,审理法院根据李某提交的微信内容、自述公司的考勤时间及工资标准,酌情确定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延时加班费1万元;根据微信内容等确定李某存在三天休息日到岗事实,判令某文化传媒公司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5517.24元。
“线上加班”发生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工作安排及成果提交由线下转向线上,具有居家化、碎片化特点,不同于传统意义上在用人单位的加班,存在用人单位难以对劳动者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劳动者亦难以举证证明其加班时长等难题。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认定“线上加班”加班费时,以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占用其休息时间为认定标准,综合考虑劳动者的加班频率、时长、工资标准、工作内容等因素,酌情认定劳动者的加班费,依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拖欠农民工工资案要快立、快审、快执
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人民法院不断完善此类案件的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确保劳动者及时兑现胜诉权益。
王某等114名农民工诉余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20天内全部执行完毕;尹某等10人诉某单位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支付令、人民调解与司法确认模式,高效兑现劳动者合法权益。颜某等11名农民工欠薪纠纷案中,工会调解员通过线上线下调解,快速化解纠纷。李某等48人诉某制造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通过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快速裁决案件,及时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某楼盘项目承建商欠薪纠纷案中,当地总工会通过12351热线发现欠薪线索后,主动提前介入,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企业全额支付工资。王某等114名农民工诉余某等劳务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针对审理中发现的企业不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等问题,及时通过司法建议形式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某器材公司破产清算转重整案中,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破产企业职工专场招聘会,妥善解决235名职工安置问题。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将全力以赴推动根治欠薪工作落实落细,畅通维权渠道,兜牢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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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编辑:杨书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