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案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社情民意的“风向标”。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执法办案、明断是非、定分止争、惩恶扬善、维护正义的神圣职责,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

2024年,宿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审执结案件12.29万件,现将其中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以维护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决心,传递法治正能量,引领道德新风尚。

全国首例自行处置不动产“带封过户”案


【案情】

在执行高某、戚某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法院依法查封高某、戚某某名下房产,后高某、戚某某向法院申请自行处置房产。在法院主持下,共计13位债权人与被执行人高某、戚某某达成自行处置初步方案。

【执行】

经开区法院准许被执行人高某、戚某某自行处置财产后,其委托中介积极寻找买家。在被执行人与买受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为打消买受人的过户顾虑,经法院协调,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意,在不解除案涉房产查封的情况下,由法院出具成交过户裁定,买卖双方先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待过户和抵押均完成后,法院再解除案涉房产的查封。2024年12月5日,法院出具成交过户裁定。次日,案涉房产顺利办理“带封过户”。

【典型意义】

本案是宿迁法院探索被执行人自行处置名下不动产的首例“带封过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公众号“中国执行”予以推介报道。本案探索推出不动产“带封过户”新模式,实现了查封不动产的自行处置过户,全程未增加额外环节,以“更快捷、零成本、零负担”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各方利益,激活市场资源,促进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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