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孝义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部分不法分子以办理无抵押贷款等为由,使用他人银行卡转移网络电信诈骗所得。没承想,竟有人在发现转账钱款来源有问题后,瞄准对方不敢声张的弱点,截胡诈骗款,上演“黑吃黑”(俗称“掐卡”),最终难逃法网。
经查:2024年9月份,宋某因手头拮据找到任某贷款,任某查询后对宋某说自己征信太差,无法贷款,但他在东北有“赚钱的门路”:帮诈骗团伙洗钱可以赚钱。
2024年10月16日,任某带着宋某来到辽宁省营口市与涉诈分子见面,后将宋某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诈骗分子,当晚该银行卡入账十万元,任某与宋某迅速将涉诈资金转账到自己的支付宝共计33000元用于自己花销。实际上,转入宋某银行卡中的十万元就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分局办理的张某莉被诈骗案的钱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任某、宋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孝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
对电信诈骗分子诈骗所得进行诈骗的“黑吃黑”行为,满足一定条件也属于犯罪,公安机关同样予以坚决打击,切不可“自作聪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对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实施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等行为,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抢夺罪等定罪处罚。
来源:吕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