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正式对外发布了,一起来看看相关标准,避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罚款哦!
为了大家能更直观地了解新标准,小编找到了人民网的“一图读懂”,通过这张图,能够让大家快速了解到相关要求!
第一是关于车速的问题:新标准提到,车速不能超过25km/h,超过25的话,就要提供提供动力。不过,在爬坡时,可以短暂地提高动力输出!
第二是放火问题:新标准增加了一点内容,就是塑料方面的材料,不能超过5.5%。
第三是关于电池:以前用的是55KG的电池,续航只有40公里。新标准要求用63KG的,这样续航就更多了,减少了充电次数,也算是给大家省事了。
第四是关于脚踏板:考虑到大家基本不用,所以新标准非常人性化的,不做强制要求!
第五是关于后视镜:同样是考虑到一些电动车不安装后视镜,所以新标表也人性化的作出了考虑,不强制,鼓励安装!
第六是关于找回:大家都知道,电动车容易丢,这一丢基本上就找不回来了,这一次,新标也是作出了调整,要求增加北斗定位功能,不过,这个功能是否需要,取决于消费者自身。
第七是关于改装:主要涉及到电池、控制器以及限速器三个方面,但大家记住,别改装就对了。
第八是使用年限:新标明确规定,在电动车销售的时候,就要标明建议使用年限。
第九是关于过渡期:过渡期分为两方面,第一方面是生产过渡,在25年8月31日前,还可以按照旧标准生产,但9月1日后必须按照新标。第二方面是销售过度:给了3个月的过渡期,12月1日后必须销售新标。
而消费者买到的不符合要求的也不会强制淘汰,而是借助以旧换新等政策来更新换代。
其它还好,主要是第九点让我有些疑惑!既然9月1日起实行新标,那为何8月31日前还允许生产旧标准呢?而且还给企业3个月时间销售过渡,也就是说,旧标准电动车可以卖到11月底。
那,作为消费者的我,如果在11月30买到了旧标车,对我而言就是新车,12月1日上路,被查到不符合标准,会不会罚款?
对于这一点,我个人非常好奇,希望相关部门解惑。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