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摄影

封面新闻记者 粟裕

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京举行。封面新闻记者现场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表示,审判执行工作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待民营企业,坚持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

张军指出,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

“审理涉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案件时,必须统筹考虑平台企业发展和民生权益保护、数据开发运用与数据安全保护等多重因素,既要鼓励支持创新,也要助力防范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张军说。

他表示,审理涉及企业破产、新旧动能转换、生态环境保护等案件,往往涉及“破”和“立”、“质”和“量”、保护和发展等关系处理,要在具体案件中统筹、稳慎把握,确保裁判良好效果。

要持续引导“可重整的不清算”,通过破产重整、和解等,帮助“危机”企业找寻“新机”,保住一家企业就可能稳住一整条产业链、千百人甚至更多人就业。对确实没有挽救价值的“僵尸”企业,要坚决推动“出清”,加大“执转破”力度,充分释放市场资源。破产案件牵涉面广、相关利益错综复杂,要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运用行政、司法、市场、社会等各类资源,确保案件办理最佳效果。

张军强调,办理涉企案件,要注意把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生产经营统一起来,依法解纷争、促合作、利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部署整治乱查封、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对执行工作提出新要求。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对因拖欠账款而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特别是“连环债”影响多家企业、“异地债”久拖难执等案件,要加大交叉执行等工作力度,着力防范一些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被欠款拖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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