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罗方洋日前向《大湾区时报》爆料称,其于2005年花了100万元购买一栋聚豪天下别墅时遭到合同诈骗,维权20年仍然无结果,导致其公司破产、居无定所,多年来投奔于女儿,住在她家的出租房里。

罗方洋今年60多岁,为了追回房子坚持到白发苍苍。每次到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追问情况时,得到值班警官一样的说法——此案在办理中,回家听信吧。《大湾区时报》记者了解到,2023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罗方洋先后4次去深圳市公安局直接反映宝安分局办案存在的问题。市局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此案的处理督导不力,法律及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起到督导成效。

「这栋别墅在当地层层保护伞的偏袒下出现了案中案,购买时已登记了陈杨红的名字,目前已成为华丰总经理欧阳建平居住的地方了。没有背后的势力是不敢公开抢劫我房子的。」罗方洋无奈地表示。此案被委托人刘某某认为,宝安分局从2007年曲晓顺担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及之后历任局长领导至今存在不作为的行为,对犯罪正常立案的刑事案件,竟然不依法查处存在着渎职,造成违法犯罪分子猖獗,业主罗方洋购房4年之后被随意编造购房假证据抢占居住。



2005年8月至2019年9月的B区25栋



聚豪天下B区25栋楼2019年底至今的面貌

工程款抵百万楼房房产登记艰难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栋别墅是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大道的聚豪天下海景别墅区B区25栋楼房,房子建筑面积430平方米,地面三层地下一层。2019年进行了装饰,外墙和庭院看起来一派豪气。二十年时间里,随着西乡地铁站在2011年的开通,这里发生了沧桑巨变,高楼林立,同时也留下了一桩至今还没向社会公开的房屋诈骗案、公开抢劫成功的案中案。

时间回溯到2003年,罗方洋与深圳市聚豪天下实业有限公司合作,以垫付资金的方式装饰聚豪天下社区房屋。何福庆担任该公司总经理(现任法定代表人)。2003年8月30日,双方签订了《铝合金窗安装工程合同书》后正常施工。

工程结算时,深圳市聚豪天下实业有限公司以资金紧张,没有现金为由,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后,于2005年8月7日达成协议,聚豪天下总经理何福庆、罗秉勋确认工程款金额为62.5万元后,并确定用聚豪天下社区已竣工的B区25栋楼房,以100万元的价格抵全部工程款,余款在房产登记后补齐;罗方洋工程队继续施工到2005年12月,拖欠工程款至今还没结算。

几天后,罗方洋去宝安区流塘房管局登记时,发现该房已登记陈杨红的名字,于是回来找负责人何福庆。「何福庆说陈杨红是为报建社区建房临时填写名字,随时可以更正,房子与其他人没有任何关系。当时空置房很多,让我去找陈杨红一起去房管局变更,我不认识陈杨红根本找不到,又过了一段时间何福庆说让罗秉勋帮助我去找陈杨红,但是我根本就找不到罗秉勋。」罗方洋告诉记者,后来才知道罗秉勋已被宝安警方逮捕。

罗秉勋曾于2006年8月因涉嫌42万元合同诈骗案被宝安区法院判刑劳改10年,与此案无关。

收款收据竟然是盖假印章

2005年8月20日,由「深圳市聚豪天下实业有限公司」开具了一份《收款收据》经宝安法院鉴定之后确定为假印章。







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鉴定结果

早在2007年3月,2008年2月,罗方洋二次聘请律师诉讼宝安区人民法院。罗方洋说:「二次都是在开庭时律师逃掉不敢到庭,第二次法院鉴定印章是假的,让我去公安局报案。我于2009年4月16日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立案决定书

2009年4月16日,罗方洋到宝安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一份出自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的立案决定书(报案号:深公宝立字(2009)09574号)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罗秉勋涉嫌合同诈骗案立案侦查。

背后的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

何福庆是宝安区聚豪天下房地产的开发商,他知道罗方洋已经在宝安分局立案此合同诈骗后,曾在公众场所扬言:「你们去告状吧,什么法院、公安局我都摆平了。」罗方洋表示:「何福庆、罗秉勋他们并没有被公安机关传讯到公安局做过任何笔录,至今也没有依法处理,犯罪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罗方洋曾通过朋友认识了办案经侦警官郭晓军,他主动索要10万元可帮助追回房子或房款。因当时经济紧张,罗方洋几天后向朋友借到4万元给他,当罗方洋再次找到郭警官时,他说难度很大,何福庆的关系很厉害。「此后就很难找到郭警官了,房子至今也没有追回来。」罗方洋说,坊间传闻,何福庆大哥何某某在省检察院任职干部。

罗方洋告诉《大湾区时报》记者:「关于深圳市聚豪天下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何福庆、业务员罗秉勋合同诈骗一案,2007年至2013年期间,我几乎崩溃了,经历了法院、公安局报案的努力,没有一点公正执法结果,使我没有办法追回房子。此案在早期没有任何进展。」

刘某某表示:「我们从罗方洋房子案来看,由于房屋价值暴涨千万元产生利益熏心,真正的购房者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却被定为无效、追诉期已过等。他们竟敢藐视政府文件规定公开抢劫私人财产,业主登记被变更为欧阳建平。其背后的保护伞令人触目惊心。」

《大湾区时报》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政府2009年初已出台关于深圳市规范小产权房通知的文件规定,房子有争议问题及产权人不明确等情况禁止变更业主。2023年10月16日,罗方洋从宝安经侦大队得知其购买B区25栋房子4年之后,于2009年冬房管局登记及劳动村委把房子改名字为欧阳建平业主。依据政府文件规定更名是无效的,依据刑法条款规定在案件侦办期间一切涉案冻结,既无效又严重违法。

「2009年立案调查进行中,他们竟敢顶风作案,公开抢劫了我的房产。何福庆是合同经济诈骗犯罪,欧阳建平是抢劫私人大额财产应依法严惩。」罗方洋表示。2019年冬,欧阳建平对该栋别墅进行了外墙及门窗的简单装饰及封闭。「欧阳建平一开始公开抢劫我的房子,看到我的房子空置多年,了解到我本人弱势,没想到他直接把房子装修好搬进去居住了。」罗方洋说当发现自己的楼房被装上了铁门时,他仰天长叹,欲哭无泪。

一定要拿回自己房子 我决不放弃

这么多年,罗方洋一直把严惩诈骗犯罪嫌疑人的希望寄托于宝安区公安机关,新发现案中案欧阳建平的出现,罗方洋为讨回公道的决心从未放弃,通过各种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024年6月5日,罗方洋收到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回复函。承办人刘强检察官在函中表示:来信材料已由本院受理进行督查。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复函

2024年8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回复了罗方洋:「你申请对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立案侦查的罗秉勋合同诈骗案进行侦查监督。经我院审查,认为侦查机关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对罗秉勋涉嫌合同诈骗案的侦查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本院已依法对侦查机关进行了监督。」

2024年10月18日,罗方洋和刘某某到宝安分局了解案情时,宝安分局副局长、纪委书记李杰带领数名警官走出大厅。「我当时就对他们说,警察是党和国家、人民给予执法平台和待遇,宪法赋予的权力,你们竟然不依法公正执法,不为人民做实事,从一个小案办成几年的大案,从一个简单的案子办成复杂的案子等。」刘某某告诉《大湾区时报》记者,深圳是一座肩负法治先行示范使命的城市,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要求深圳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此案证据齐全真实,案件条理清楚明了,宝安分局将案件久拖不办不结案,建议深圳市领导和有关部门,作为典型的反面案例进行督办,真正地解决问题,纯洁我们公安队伍,真正地树立典型法治示范区。宝安分局把一个小刑事犯罪案件,竟然办成一个多年未结案件,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同时又出现案中案,给受害者带来很大的伤害,给社会造成很坏的影响。 2024年9月1日山东省政法委公布已经肃清山东公检法队伍中的违法违纪数千人。必须严肃党纪国法,很有必要我们纪检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不管什么职务,不管保护伞有多大,对危害一方的害群之马,必须一查到底,绳之以法绝不姑息迁就,是给深圳市人民,给“先行法治示范区”的社会一个公正交代。」刘某某表示。



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报警回执

2024年12月13日中午,罗方洋发现有人住进自己的房子,随即拨打110报警,宝安分局共乐派出所迅速出警并作了完整的笔录。当天傍晚值班民警刘海伦回电话给刘某某说:「已查清楚入住人叫欧阳建平。」刘某某说:「要求警方把非法入住的欧阳建平依法处理。」一周后,刘某某给刘警官打电话询问情况,收到回复是:「打不通分局经侦王施平警官的电话,其他的没有进展情况。」早在2023年11月,欧阳建平给宝安分局经侦大队王施平警官提供房子的资料。罗方洋在经侦大队了解进展情况时,王警官说:「收到欧阳建平一套房子资料,因交钱银行倒闭了取不到银行资料,他递交的资料真假资料不好确定。」

「求助于媒体实属无奈之举,我们对反映的事实负法律责任。只要还有一口气,我都要将维权进行到底。一定要拿回自己房子,我决不放弃。」罗方洋说。纵观历史,每一个冤假错案和利益熏心及腐败紧密相连,此案例的复杂性耐人寻味。罗方洋希望通过媒体的报道引起深圳市有关领导及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2023年10月16日重新启动专案组,此案件由经侦大队王施平警官负责

记者了解到:「刘某某同志个人的部分经历,他原是山东省级某单位退休多年的老警官今年65岁(见过他旧证件)。他从政几十年,参与查办过很多省级和全国的大案要案,也负责主办过一些经济犯罪案件,特别是体制内的职务经济犯罪,历史鉴证无一例冤家错案,他曾参与过中纪委在深圳办案,在专案组工作结束时,陈主任指定他负责撰写工作终结的总结报告向中央纪委汇报。他工作认真扎实,业务熟练,对犯罪案件判断正确,刚正不阿,在山东号称「黑包公」,铁面无私,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体制内的经济犯罪分子,不管他职务的高低,保护伞的大小,都会闻风丧胆,上级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等对他评价很高,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曾多次立功。曾两次代表山东省审计工作干部参加国家审计署工作会议,特别是1985年春第一届中华人民共国审计暑的工作会议在武昌召开,他在会议发言之后,得到吕审计长及罗副审计长的认可表彰。」

《大湾区时报》记者将跟踪报道此案。

(来源:大湾区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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