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把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工作部署,涉及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涉外审判等方面。“要从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最高法院院长张军强调。
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
在部署工作之前,张军首先分析,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在深刻转型,加之外部形势复杂严峻,内部困难增多,审判执行工作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压力之大、挑战之多、责任之重前所未有。最突出的困难挑战就是:案件总量大与定分止争难。
“注重将司法政策、司法举措纳入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切实以适配的司法政策、司法举措和典型个案审理,保证党的政策落地见效。”张军指出,当前形势下,要进一步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
在惩治犯罪方面,最高法院强调,要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刑罚严惩的锋芒坚决指向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性质恶劣的犯罪,该严惩的绝不手软;对于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社会生活、生产经营中发生的较轻微犯罪,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悔罪、依法赔偿损失、得到受害人谅解的,要依法体现从宽,促进瓦解犯罪、改造罪犯。
要高度重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上升趋势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今年高质量发展9项重点任务,都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张军指出,当前经济形势下,一些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数据显示,2024年,法院审理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中,串通投标罪收案同比增长56.5%,侵犯著作权罪增长47.5%,贷款诈骗罪增长33.9%,合同诈骗罪增长18.1%。
最高法院指出,司法就要运用法治力量保障市场秩序得到公平、普遍地遵守,依法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要准确把握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仅要看犯罪造成的财产损失等有形危害,更要注重其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影响等更深层次危害。对诸如诈骗老弱人群、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坑农害农等犯罪必须严惩。
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稳慎推进风险处置,加强统一指导,决不许“资产个人化、债务公司化、风险社会化”。要深入研究市场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政策、司法规则供给。
“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市场规则建设有一定滞后性,一些纠纷到了法院,需要司法提供规则指引。对已经形成共识的,要通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及时向全社会予以明确;对尚未形成共识、但实践确有需求的,可通过典型个案审理传递司法导向并纳入案例库,促进凝聚共识、稳定预期、规范秩序。”张军提出。
一段时间,“趋利性执法司法”成为社会关注的热词。当天的会议上,张军特别提到,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决克服地方保护主义,严防趋利性执法司法。
要从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的政治高度,从畅通国内大循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趋利性执法司法的严重危害,严格依法加强对相关案件的审查,聚焦扩张管辖、人为制造异地管辖、以轻缓刑威胁诱导认罪认罚等情形,建立健全甄别、处置、防范机制。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依法监督、纠正违法利用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问题,加强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司法监督。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对待民营企业,坚持支持促进与规范引导相统一、合法保护与平等对待相统一。
去年全国法院收案增速降至近20年来最低
记者从会上获悉,过去一年,人民法院严厉打击颠覆分裂、渗透破坏、间谍窃密等犯罪,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反恐维稳法治化、扫黑除恶常态化取得新成效。有理有利有节开展涉外法律斗争,妥善审理首起反外国制裁侵权诉讼、知识产权反禁诉令等重大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惩处一批重大恶性犯罪,加大对腐败、电诈、毒品、跨境赌博、危害安全生产等群众反映强烈犯罪的惩治力度。
人民法院全力支持保交楼、保交房,从严惩治金融、涉税等违法犯罪,深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破产审判助推新旧动能转换,明确“背靠背”条款无效促进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把依法平等保护落到实处。有力推进交叉执行,精准区分失信与“失能”,首次执行案件和纳入失信名单人数双下降,执行到位率和实际到位金额双提升。立足审判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委托调解分流解纷再创新高,司法建议协同治理效果不断显现,全国法院收案增速降至近20年来最低。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