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法院最新一期

《以案说法》节目中,

就两起与森林火灾有关的案件展开介绍。

案件一:廖某失火案

2022年清明节期间,

廖某为祭祀先祖,

绕开山脚下的防火检查站,

带着香烛鞭炮等物品上山。


祭祀期间点燃线香和鞭炮,

鞭炮的火星溅到

一旁的杂草上 燃烧起来

廖某急忙扑火,

但因天气干燥,

风大,火势很快蔓延,

经鉴定,失火林地面积为300.3亩。


案件二:潘某放火案

多年来,

潘某协助其哥哥 管理山林。

某日,因与哥哥争吵

潘某一气之下

来到哥哥承包的林地里点火泄愤,

几分钟的时间,

火势迅速蔓延,

经鉴定,总过火面积6.86亩。


廖某、潘某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今日以案说法

《山林大火背后的惨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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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广大群众要以此为鉴,加强防火意识,注意安全用火,避免星火“发威”酿成大祸。生活中,如发现火情应该保持镇定,用最快速度向周边人员发出有效的险情警报,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

来源:韶关中院 韶关广播电视台

编辑:刘青 校对:黄健婷

审核:陈东阳 刘昊

责编:石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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